贵州律师吧 关注:103贴子:331
  • 0回复贴,共1

黔和渝律所丨酒后坐副驾未开车,也被追究刑事责任,与司机同罪!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司法实践中在哪些情况下成立危险驾驶罪共犯呢?
一是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二是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三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贵州黔和渝律师事务所提醒:不要向醉酒的人员出借车辆,不向驾驶员强行劝酒,不要指派、胁迫醉酒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此外,危险驾驶罪还有多种情形,比如追逐竞驶等等。这些情形均有可能存在共同犯罪。
贵州黔和渝律师事务所,一直秉承“黔渝律界精英,百姓法律卫士”的团队建设理念,深耕法学知识,擅长10余个专业案件领域,赢得业界口碑95%+。
贵州黔和渝律师事务所,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唯一宗旨,是您值得信赖的法律服务专家!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都司路和中华南路交叉处和丰国际大厦10楼 电话:0851-85865979


IP属地:重庆1楼2022-10-14 15:4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