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私有的定义扩大了,得到的自然是扩大的结论
。
按照这个逻辑也可以提出个体公有制。
任何公有的概念不是来自一个群体,而是能组成一个生命体的各个部分。
比如说心脏为一个私有单位,那么它为什么非得在你的身体里?在别人的身体里它一样能存活,和其他器官配合形成一个公共生命体。
每个器官的私有被你大脑或者所谓的意志精神管理成为个体公有,所以你一出生就享受了公有的权益。
要是真是所谓集体私有,那你出生之前,你身体里的健康器官就应该被分配给更需要的人。
你只是相对于一个无限大的公提出了一个相对的私,然后进行了补充,却没有更进一步的细分,反推过去并不成立。
数学上管这个叫充分不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