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来小校,家住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安镇亭山桥村。 在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有那么一块土地东至马山加油站,西至钢材市场,北至马山路,南至329G道线,占地面积约两百亩地左右,该土地具我们拨打市长热线询问的回复,这块土地早已被G家征用,但是这块已被Z用的土地现在却被出租于人,造起了工厂,里面有垃圾厂、废纸回收站、打包站、废饮料瓶回收站、造砖厂、卖水泥黄沙石子以及木材回收厂等等,另外还堆有近约五米高的施工机械、各种集装箱和吊包,本人被其中一个合伙人哄骗,在一开始不知情土地已被G家Z用的情况下,签下合同,总共损失六七十万,在知晓土地已被z用情况后,多次向市长热线与Z府联系,但迟迟不来处理,一问为何已被Z用土地可以出租,是否手续齐全,二问在我们多次反应后,明明已经下达拆除通知为何迟迟不拆除,三问合同存在不合理的条列,如何赔偿我方损失,四问,对于这件事,绍兴Z府为何在我们上访后,迟迟不给回应,对于明明下达拆除通知的地方,不给响应,百姓维Q困难,绍兴Z府敷衍群众,这件事何时才能给我们明确的回复。[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