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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界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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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山海经
非人的
我挺喜欢神话之类的这种东西的


1楼2010-07-01 11:39回复
    地听
         那张纸无端端落在门外的时候,我一家三口正站在餐桌边,头抵头直面一大桌美食。三儿极高兴,扭住我耳朵不停闹:“爹给红包,给红包。”被阿含顺手一个凿栗,打在头上一声脆响:“瞎吵,圣诞哪里有红包,进房间拆礼物去。”
         他一溜烟往里跑,犹自嘀咕:“爹说了要给的。”此刻我听到一声轻响,门上。
         去看时,那极陌生又极熟悉的紫色小笺,静静躺在台阶上,有雪初来,落于其上,与字迹分庭抗礼的白。
         无须看,我已经知道说的什么,因此一弯腰,手指转时,将它掖进了袖里。
         回身瞥见阿含在忙忙的盛汤,她的饮食金句是:“多喝汤,多吃饭,自然肥白圆胖。”不知道的,当她是积年的养猪专业户。
         其实也是吧,看我身形,这十七年来,多少鸡鸭鱼肉,化作五谷轮回,终于将养我到今日模样:从一条眼镜腿似的瘦削男子,至于大腹便便。而且,还有了儿子。难得吗?我是一条缩地虫呢。非人世界的教科书上说,我该成世风餐露宿,惊风怕雨。
         三碗汤在桌上,热腾腾的羊肉香,堪敌苦寒如零下五度。阿含背转身大叫三儿赶紧滚出来吃饭,否则后果堪忧,十足母老虎。而我手指在桌布下颤抖,如弹平衡律那么劲急。多年前铭记在心的一句话,如电影回放一般在脑海里:紫笺来时,大难已去,将紫笺融在身边最亲近人类的饮食里,之后以其尸身初冷之血沐浴,可复本形,回长生谷,旧藏珠宝,原璧奉还。
         旧藏珠宝。猫儿眼,璀璨如梦幻的钻,整捧整捧的红绿宝石。散落一地,光芒比天宫更迷离。这不可言说的神秘美丽,花费了我大半生的时间,精力,杀心,恶念——作为大盗神偷的那大半生时间——然后,引来万万料不到的灭顶之祸。
         我记得自己耗尽最后力气布下后手,发出求援,如何脱却本形,逃到人间,瘫软在那家杂货店外。赤裸裸,冻到半死,是阿含开门出来,哎呀一声之后,今天晚上之前,给了我十七年现世安稳,岁月静好。不过,该结束了吧,我毕竟不是人。
         将自己的汤喝完,放下碗,手指擦过阿含的碗边,一抹紫色掠过,刹那消逝。
         非人世界中最精乖的贼,有快到无从定睛的手脚。
         她扭了三儿耳朵,一路罗嗦一路回到了桌边,三儿向我咧咧嘴,忍俊不禁般,我忍不住问:“怎么了?”他忍不住大笑:“娘给你写了情书,被我看到了,哈哈哈,一把年纪啊。”当啷。
         阿含已经送到口边的碗落地。她边笑边羞红脸,瞪儿子一眼,转身去找东西收拾残局。
         恰似十五年前结发时。这黄脸婆那样美丽过。
         我抹了把额边冷汗,蹲下身来拣瓷器碎片:这一定是有生以来我出手最快的一次了。幸好,我还没迟钝。
         半夜,三儿睡了,回卧室里夫妻相偎,我手掌心压着那封所谓的情书——内容是:“死鬼,你下次再半夜回来在冰箱里撒尿,不要怪我叫你睡花园。爱你的妻——忽然问阿含:”如果我在你今天喝的汤里下毒,你喝不喝?“她安然在我怀里,淡淡样斩钉截铁:”喝,只要是你想。“我心里一紧:”真的?“一张平和的脸在我眼前缓缓抬起来,是我眼花吗?阿含的乌发之间,那双本来小小的耳朵,忽然尖尖的长起来,在脸边那么醒目,隐隐生光。她向我温柔的笑:”我本来今天就会喝的。我什么都知道。我是一只地听啊。“
         地听:非人一种。耳最锐利,知天上地下一切动静,尤善听人心。


    2楼2010-07-0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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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努
           我蹲在最高的那棵树顶上,耐心守着圣诞夜的安静空气。尾巴摇过,有点凉凉的,这里比我住的地方冷很多啊。再过一会儿,那个出名不爱洗澡的SANTA老头就会拉着几头懒鹿掠过天空,去寻找那些挂得焦渴的袜子。而我,可以顺道堵上他。
           在所有跨海而居的“外国非人”里,我就只认识这个胖子,他们一族很奇怪,每年都要无比冲动的花掉自己一年的辛苦积蓄,买成各式各样叮叮当当的玩意,分头满世界散发,不过我等了很多年,他们都一直没发到我的地盘上来,真让我失望。
           我是谁?
           恩恩,我是参努。住在山里,以影子为食,能够在空间与空间之间行走。作为一个对食物很挑剔的非人,近年来我时常都饿得厉害。原因很多,大气污染啦,水土流失啦,沙漠化严重啦,最主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淡漠了。如此情形下的影子,简直跟放了三天的鱼生一样,吃必拉,拉必久。
           正在感叹,微弱的铃铛声已经从远处墨蓝的纯净天边传来,很快就出现了鹿角,雪橇,还有SANTA戴着红白帽子的大头。
           “呔!”我这就跳了出去。好几声咔咔咔的急刹响起,那些鹿一头蹿进了我怀里,被我冰凉的皮肤冻了个哆嗦,圣诞老人郁闷的看着我:“你干什么呀?”
           我面不改色:“打劫。”他傻忽忽地看了我一会,再四处张望了一下:“你说什么?”给他气死了,我清了清喉咙,气压丹田,吼了出来:“打劫,打劫,打劫。”这回他听明白了,跳下来,回身从雪橇上的大袋子里摸出一只硕大的毛毛熊,对我一努嘴:“喏,拿去,圣诞礼物,最大一只了。”所谓鸡同鸭讲,就是这么回事,我懒得再说话,上前一把拽住雪橇架,他们脚底下猛然一空,短暂昏眩之后,就跟我去到了我另一个时空里。
           那是我所居住的空间,几千年了,从来没有圣诞老人出现过。小孩子们所知道的,都是一些传说,然后,传说慢慢变成了谎言的代名词。当他们长大的时候,没有被奇迹滋润过的心灵,往往都非常冷酷,而这冷酷,又一代代的在传承。本来他们喜欢自相残杀也好,老死不相往来也好,都犯不上一只参努为之操心,问题就在于,如此一来,我能吃到的美食就越来越少了,因为最好吃的影子,都是带有幸福感情的呀。
           顺利劫持到圣诞老人,我和他驻足在万家灯火之上,俯瞰着每个床头所悬挂起的长袜子,空空的,度过一个充满希翼与梦想的晚上之后,还是空空的,然后,人类最珍贵的一些感情,会从此死去,永不重来。SANTA老头张大了嘴巴,掏出对讲机跟他们大本营联系:“喂,我发现有个地方没人来值班啊,怎么回事,怎么回事,请答复,完毕。”答复是,人手不足,所以有圣诞老人去的地方,都是抽签决定的。我说我这个地方也未免太倒霉了吧,抽了几千年都没抽到呀?
           不论如何,既然他来了,就不要走了。雪橇车滑过所有挂有铃铛的树梢,响起清脆的叮当声,依稀有孩子在半睡半醒里笑出声来,还有天真的梦呓:“圣诞老人,给我满满一屋子泥巴,我好挖洞。”我忍不住上前给那小孩一个皂隶:“没出息啊,要什么不好要泥巴。”所有袜子都填满了,我明天可以吃到许多充溢着快乐的影子了。可是圣诞老人就皱起了眉头:“这边搞定了,那边怎么办啊?
           那些孩子也会失望啊。”我笑得合不拢嘴:“没关系,没关系,我带你回刚才那个时间,那个地点去,不过,你就要又花一笔银子去补齐礼品了,要不要借点给你啊?”他白了我一眼,不过,也是笑嘻嘻的。
           参努:非人一种,能于空间中穿行,有尾,形状似小兽,以光行为食物。


      4楼2010-07-01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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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行
              三十岁以后,凯文常常会忘记一些人,而以为早已湮灭的,次第浮出脑海。就像在这个台风呼啸,空寂夜里,这个红灯长长长长的路口。
              他独自停在那里,从车窗看出去,街面呈现一种干燥的灰白,这旧识的城市多年不来,四围已没有一件东西是熟识的。除了这个路口。    
              四处都没有人,除了远远的电线杆旁,风卷着夹杂了灰尘的空气,仿佛有一条影子在跳舞。   
              和辛迪就是在这里分手的吧。他在这头,看她顶着人行红灯冲上斑马线,许多急速刹车的声音磨穿他耳朵,然而那担忧和挽留的声音都卡在了喉咙里,从心到口的征途漫长艰苦,结果都是折戟沉沙。直到她大红的裙角,扫过转角处的电线杆,睁太久的眼睛撑不住酸涩,合上,带出两滴浑浊眼泪。
              那时候不知道,最后一眼是永不重来,千万里或千万问,都唤不回来。
              不过因为她说多了一句话,说城东珠宝店做推广,恰恰好去买一枚最小的戒指,结婚还是要用的。当时听着,好似字字都含讽刺。当时赤贫的男孩子,便勃然起来。号令她滚。初恋脆似一层纱,一个字的拉扯就破了。
              至爱平生一刻尽。
              寻那么久,辛迪没音讯。凯文颓然离去。很多年里,走过多少十字路口。每次他都要想,当年该追上去,唤回她来,给多少代价,那些后悔,都换不回来。
              倘若她还在他身边。
              连台风带的滋味,都会是甜的吧。
              像在这个夜里。
              这个红灯真是无穷无尽的长。大约是坏掉了吧。
              他却也不愿意走。车子孤零零停着。回忆纤长,包裹着红绿灯上一层大雨来临前微薄的烟。    
              那条舞动的影子,像回忆一样不真实。   
              这个路口,也是第一次遇到辛迪的地方。
              她当时在两条道中间的安全岛上,穿蓝白水手服,神色仓皇尴尬,大约是提袋破了,掉出许多书来,她一双手捧不住那么多,左支右绌,觉得全世界都在嘲弄她,脸通红。忽然得到另一双手的帮助,身心一软,侧脸就笑起来,春花开三月,豆蔻妒胭脂。凯文整个人痴了,手一轻,那几本倒霉的书,毕竟是落地了。
              有过好时光,昙花一样漂亮,海棠那样香。
              她少女容颜上的第一次妆,是他亲手化的。眼波横,山眉簇,一时情不自禁亲下去,沾了自己满脸的粉红,辛迪笑着跳起来,笑弯了腰,银子质地的声音,被时光镶嵌进了他骨头里,一缕缕碎着,随血肉和着。等闲却又看不到了。
              凯文转过头看窗外,向不存在的观众隐瞒自己将来未来的泪。   
              风越来越大起来了,空气湿蒙蒙的,旋转的影子在他婆娑眼里那样真实,逡巡来去,在跳一曲无名的华尔兹。    
              这样的时节,生与死,有什么区别呢,哭与笑,有什么特别呢。那舞姿灵动像幻觉,谁又真能说是呢。   
              把头埋在方向盘上开始抽泣的瞬间,耳边风声里,轻轻仿佛有问题在回荡,如果,如果你可以回到从前,要追上她吗,如果追上了,你要说什么来挽回吗。    
              我爱你吗
              说,我一定会让你幸福吗。
              说,我爱你。   
              穷一生的心力,渐渐说不出来的话,就是这一句而已。    
              耳边有声音说,那么我知道了,走吧,绿灯了。    
              凯文从恍惚里抬起头来,发现真的是绿灯了。台风呼啸过境。四周空无一人。    
              那跳舞的灰尘,消失了。   
              他以时速一百二十公里,离开这个城市,永远也不准备再回来。离开往事,继续选择失忆。
              在他的身后,在这个路口,在那些充满遗憾与痛悔的日子之前,岁月倒流过去,空间迁移过去,年轻的凯文在目送女友离去的怔怔中,突然被什么猛推一把,追随着女孩子冲过了街道,他们将结婚,生子,白头偕老,一生的幸福即将开始。
              这时的凯文与那时的凯文,谁都不会知道,他们遇到过一只光行。跳舞的时候听到他哭泣的声音,忽然愿意穿越过时间的幻影,去挽救他那一点微薄的幸福。   
              即使,是另一场人生的幸福。
              聊胜于无。
              光行:非人一种。能够自由穿越时间,形态如幻影,热爱跳舞。


        8楼2010-07-01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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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墨    
                咪咪对我说,上午刚买给她的那枚钻石戒指,不见了。
                接到这电话时满屋子是公司创意部的人,正闹哄哄讨论一个新项目的策划,持续已经数个小时,半点成果也欠奉。
                我这一个头正大成两个,咪咪还要来凑这个趣。怎不叫我大呼运交华盖。
                没好气吼回去:“你一定连袋子堆进橱柜了,自己找找。”
                谁知道这只大头虾今日颇笃定:“不可能,我戴手指上的,一出你公司门就上车回家。”
                她越说我越气起来。
                真是好死不死,早上脑子转错筋了,跑去和咪咪一起喝早茶,临了回公司,路上堵车,堵车就绕道,结果绕去了蒂凡妮专卖店―――自作孽不可活啊。
                那枚戒指价值不菲,所镶钻石号称全美,在全世界限量发售,售货员滔滔不绝,咪咪兀自听得入迷,不知我在一边身心两痛。最近公司营业额下滑,最得意的创意人员墨斯又坚持求去,咿,不如早点打好包袱,携款潜逃吧。不晓得咪咪这物质女郎跟不跟我。
                叫咪咪自己继续找,我挂了电话转头看创意人员:“行了没?”
                集体苦起脸。
                半响有人鼓起勇气发言:“老板,恐怕还是要墨斯来。”
                我跌坐在椅子里号叫:“有没有搞错,我养你们是养猪的吗。什么都要墨斯,是不是没有墨斯公司要倒闭啊。”
                那些人镇定地给我答复:“是。”
                不用他们说,其实我也明白。父亲留给我的这家广告公司,过去三年,拿了十七个大型广告赛事的创意奖,客似云来,求的就是我们的创意,而那十七个得奖广告,无一例外出自墨斯,他最善于点石成金。
                上个月,老爹光荣退休,拿着丰厚养老基金,买了一个小岛,从此过神仙日子,将我推上风口浪尖继续斗天斗人,经营口诀,经验传授一概没有,只说一句:“善待墨斯。”
                我从小叛逆,老爹说什么便反什么,这次也不例外。
                第一天上班,我就跑去找了墨斯晦气。
                他伏在桌子上,正看一幅设计图,戴的眼镜片层层现圈,比脸都大。再看,这哪里是人,这分明是只大猴子,尖嘴猴腮,个子矮小,四肢却长,还不时颤抖几下。
                我注意到他身边四面八方堆了无数墨水瓶,于是上前问他:“这些瓶子干什么的。”
                他瞄瞄我,慢吞吞地说:“不干什么。”
                面对大老板,竟然站都不站起来,何其大胆,我于是命令:“公司办公无纸化,把瓶子都扔掉。”
                他干脆瞄都不瞄我了:“不行。”
                顿时鬼火冒:“什么不行,我说行就行。”
                这个死墨斯,居然东西一推:“那我不干了。”
                然后,我就在这里,对着一群猪头三有出气没进气。。。。
                面面相觑也不是办法。手头这个是大项目,万一砸了,公司有何闪失,我老爹想必要气得从海里游回来。我讪讪起身,嘀咕了一句:“我去叫墨斯。”
                拖着脚步走啊走,真是要下很大的决心啊。在把墨斯家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两遍之后,我终于还是走到了他的办公室外,正要开门,我忽然听到里面传来一点奇异的吮吸声。
                我猫下腰,从门缝里看进去。
                墨斯坐在他的办公椅上,背对我,手里捧着什么东西,正在津津有味的“叭嗒叭嗒”,难道一个大男人还喜欢吃棒棒糖?这也好办,我明天叫人去买一麻袋回来讨他欢心好了。
                心思刚转过,他转了过来。
                我大吃一惊。
                钻石。
                他在一口一口吃得有滋有味的,是我买给咪咪的钻石!白金指环去掉了,在他手里捏着跟颗冰糖似的。要说我怎么知道那不是颗真的冰糖,哼,难道我第一次当冤大头吗。
                忍不住,我当啷一头就冲了进去。指着墨斯大喊大叫:“连我的东西你也敢偷?”
                捉贼拿赃,谁知道他比苦主本人还镇定,白我一眼:“吵什么吵,我捡到的。”
                捡到的,捡到的你不会喊一嗓子叫人认领?再说了,捡到钻石你拿去换钱我好理解,你拿来吃?好吃吗?
                结果他真的点点头:“好吃,这是碳分子里最高级的一种了。”
                指指身边东倒西歪的墨水瓶:“比那些顶用多了,吃一点可以饱好久。不用常常去买。”
                我差点一跤摔到地上。良久,我仅存的一点幽默感支持我有气无力的回了一句:“吃那么多,也不见你胖。”
                他站起来,精神抖擞,透过镜片,眼珠子大放光彩,跟狼似的:“增长灵感啊。哎,那个创意怎么样了,我去看看。”
                完全不记得和我吵过架,甩门就走了。
                我楞良久,耸耸肩,转身也跟出去。那颗被吃了一小半的钻石还放在台面上,我没再管。只要能帮我赚钱,不要说吃钻石,就是要吃我,我也会先打麻药,送上门去的。。。。   
                食墨:非人一种,酷肖猿类,摄取碳分子以为食料,艺术创造力极高。


          9楼2010-07-01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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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方    
                  门轻轻滑开,满屋子久无人住的气味扑面而来,随之灰尘,重如有物。
                  我忍住最初的几声咳嗽,闪身进去,猫腰放低所有窗帘,打开一盏很小的灯。
                  直到静静检查完所有的房间,确认,安全。我瘫倒在地板上,抹去额上冷汗。
                  然后,我带回来的那样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严格的说,那不是一样东西,而是一个人。
                  包在蓝布碎花的小包裹里,两只大眼睛,瞳仁是奇特的灰绿色。滴溜溜的瞧着我,忽然笑起来。像花开。
                  一个小婴儿。
                  作为一个被追杀的逃亡者,怎么会有闲心从路过的垃圾堆里捡回一个婴儿,我完全无法加以解释。记得当时正跑得两条腿和心脏仿佛要一起从身体上飞出去,死亡阴影如乌云一样飞速聚拢,要不是我顺势跳上了路过的一辆卡车,外面的瓢泼大雨或许就早已洗净了我的乌血。而在那之前,我慌乱的眼睛,就不可思议的定格在垃圾堆里的那个弃婴身上。
                  现在他就躺在进门的鞋架上,大概不是很舒服,正一动一动的,眼看就要滚下来,我一个箭步赶上去把他拽住,抱在手里,满头雾水的转进厨房,开始喂他喝牛奶----不晓得多久前买的了,不晓得吃了会不会死~~~。
                  两个小时前,我在城东的Y/N夜总会前,枪杀了七个人。每个都是在本城黑道雄距一方的大人物。这个暗杀计划花了我整整六个月时间筹划,检验,直到执行,我冒了极大风险,并且风险仍未消失。作为相应的代价,我的银行帐户上已经多了一笔天文数字的款项,足以保证我去买下一个外洋的小岛,谨慎的活上几十年----要是我有这个命的话。
                  为了这个梦想能够实现,我这段时间都必须无声无息呆在这里,呆到风声平静一点为止。
                  我的如意算盘在第二天就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不错,我准备好的压缩饼干味道还不坏,啤酒和饮用水也足够,可是,那个混蛋小娃娃,为什么就那么挑食呢。
                  以我脾气,捡他回来已经是异数,倘若饿死,只怪他自己命数不坚吧。
                  这样想得十分硬气,只看不得那小孩子眼色,奇异灰绿色,纯洁剔透,无声之中,却似有无限想要叙说。那眼神后面,仿佛蕴涵我这一生所有的善意,快意,暖意。
                  捶胸顿足之后,我决定出去给他买奶粉。
                  熬到半夜,抱他出去到最近的一家便利店,真倒霉,临晨三点,居然还有人打劫。几个小蟊贼,拿些破铜烂铁样的小刀子,唧唧喳喳,正在店员身前闹嚷。我轻轻闪进去,拿完了架子上所有奶粉,又轻轻挪到门边,自动门滑开到一半,臭小子突然哭起来。
                  满堂静。
                  我背上一紧,心里微微叹口气。我不多事,事偏到我。捏了拳头,我慢慢转过身去,计算着要在什么样的角度出手,才能避免被店子里的摄象机拍到模样。很意外,那几个小流氓笑嘻嘻的站在身后,带头的金毛歪着头,瞧着我怀里的娃娃:“你儿子啊。”
                  我不出声。他放下刀,手指伸过来,沾那孩子粉红脸颊,动作间充溢温柔气味。我很不解,不过始终都保持沉默,看着他们围来做鬼脸,扮猴子,认真笑闹一场,末了帮我买下那许多奶粉,送我出门。
                  对头势大,这晚出门,过几日便使我行踪告破。多年历练,追兵初到楼前我已知觉,翻窗出去爬上天台,奋力一跃跳上比邻楼顶,再顺水管而下,一百米外就是汽车站,随意上一辆车,就可以逃出好远。这路线我一早看好,时时注意,等的就是此刻。那孩子,我当然顾不得。
                  这一个顾不得,变成我在车上坐的针毡。
                  起起坐坐,起起坐坐,折腾半小时,那点焦心一阵一阵,痛苦过挨枪子,打断腿,一片一片拔指甲。我竟然多一刻都忍不了。车速未慢,我抽出皮带扣奋力一击打爆窗玻璃,径自跳了出去,一路狂奔回去的路上,我强烈的预感到,原来我一生最后的结局,就是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小鬼,变成一个莫名其妙的死鬼。
                  门半开着,出乎意料的安静,十分不祥。轻轻走上去,靠在墙边呼了口气,皮带扣压在食指与中指之间,脑子里快速过一遍屋内的结构----抢进去,门边玄关有一处凹陷,有经验的行动者,必然会派人进行把守,我要先打倒他,如果能够夺下枪啊支,那么下一步便要闪入横向距离玄关两米的洗手间。。。。。
                  猫身,迅捷无声进入房屋,猛然一怔。
                  多达十五人,全部持械,其中有三个我认识,是杀手这一行里排名极靠前的高手。
                  无论我多么善于急变,经验丰富,今日都无生机。
                  除了,这十五位杀人不眨眼的仁兄对我都毫无兴趣。此时全体静悄悄坐在地毯上,互相依靠注视着地毯的中心,神情愉快轻松,嘴角含笑。在他们视线的尽头,不是别的,正是那个我为之拼死赶回来的小娃娃,躺在那里,笑嘻嘻,眼睛眨巴眨巴的,眼波如无形的春日潮水一样,正一波波洋溢出来,恍惚间,将周遭尽情淹没,暖洋洋的水底乐园。    
                  育方:非人一种,能摄人恶意,抚之以善。眼灰绿色,不能言,终生为婴儿状。
            


            10楼2010-07-01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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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嗜糖蚯蚓
                    乔的家在大厦的顶楼,阳台上种满植物。玫瑰,吊兰,绿箩,仙人掌,每天,乔的妻子娜娜会为它们浇水,除虫,剪去多余的枝叶。她是一个美丽的妇人,但是失去了双腿。这世界过于危险,她从此很少下楼。
                    有时候她对乔说。你知道吗,我们家的玫瑰是爱做梦的,我猜它想成为一个伟大的女明星呢。
                    乔吻着她精致的手,言语和笑容一样温柔:“真的?你确认它有天分吗?”
                    娜娜认真地点头:“一定可以的。我是导演啊,我能够分辨一朵有天分的花。”
                    她曾经还能够分辨有天分的人。从世界最著名艺术学院毕业的娜娜,本来是百老汇导演中的骄傲公主。而一场车祸,却使她心灵重创,余生遥望电视屏幕上的舞台。
                    能让她快乐的,只余下乔和植物们。
                    说:玫瑰,天赋奇高,能够演歌舞剧中颠倒众生的女伶。绿箩,厚而优雅的叶子多么醒目,简直是最完美的男主角形象。仙人掌虽然平凡无奇,却具备硬朗风格,足够成为光彩的反面人物。
                    乔不在的时候,她这样流连在绿荫与花儿中间,喃喃细语,风不停地吹过阳台,所有的枝干都在点头回应,与她应和,欣慰而愉快。仿佛是为了将无法言语的感激表达,一直到九月,天气开始变冷的时候,玫瑰仍然在大朵大朵地开放,热烈美丽。
                    娜娜在深夜等到乔归来,她甚至忽略了丈夫阴沉不快的脸色,快乐地冲他叫喊:“今天我午睡过后,阳台上的植物都自己移了位子了,我相信她们在排演歌剧‘猫’呢,你说,我该不该帮她们念台词呢。”
                    乔没有如往常一样回应她。只是匆匆走进卧室里。传来他整个身躯跌在床上的巨大声音。那大概是一整天的辛苦工作后,无法拿出来分担的疲惫表示。然后一切归于沉默。娜娜不知所措地愣在门口,手中握的剧本滑落地上。
                    晚上,他们睡了。没有亲吻,也没有谈话。阳台上哗哗哗哗的,有很吵闹的声音。娜娜在半夜的时候,大约是在做梦吧,竟然看到家里的吊兰,在卧室的窗上晃荡,幽幽的黄色花朵,忧伤地低下头来。
                    这样沉默的夜晚,渐渐多起来。乔的心事逐渐广大,而娜娜的世界实在太小。谈话时候无法互相倾听,就会那么短促,不能够填满一整块相处的空间。
                    娜娜在阳台上呆的时间,越来越长了。偶尔乔仍然愿意蹲在她的脚下,呼唤她美丽的名字,诉说自己的思念,她的回应也不再热烈。除非问她,仙人掌的牛仔舞练成了吗?会不会因为没有办法自由移动而显得笨拙呢?娜娜眼里的爱和温暖,似乎在一瞬间就选择了新的投注方向。乔独来独往的时候,有多疲惫,就有多迷惘。
                    十一月的最后一天,乔很早回到家。因为那是他的生日。每年生日娜娜都会给他惊喜,也许今年也不例外。
                    他开门前,听到里面叽叽喳喳,音乐悠扬。当然,这是娜娜帮他办的惊喜派对。她仍然爱他。乔愉快地想,故意大声拿出钥匙,让里面的人能够及时藏起来。然后他掩藏不住嘴角笑意,走进去。
                    满屋子空空荡荡。
                    没有客人,没有蛋糕,没有派对。
                    甚至没有娜娜。
                    而音乐是怎么回事,喧哗是怎么回事?
                    乔搜遍屋子,重新回到客厅。他没有办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阳台上所有的植物,都来到了这里。团团围出一个圆形的舞台。金盏草翻滚过来,根须按下了音响遥控器的播放键,来自韦伯的深情旋律是前奏,预示着一台伟大戏剧的诞生。
                    乔站在那里,看着玫瑰旋转起舞,在地板上跌倒,修长的花枝折成一个直角。看着绿箩将柔弱的花扶起,与自己紧紧连接在一起,仙人掌挡着它们一同前进的道,绿油油的刺是最致命的阻挠。相爱的植物和人一样不愿意拖累彼此,互相遮挡不如意的现实。最后却双双失去力量,软倒在彼此身旁。玫瑰挣扎着以断裂的茎干站立起来,离去,伤悲却决绝,那情绪在枝叶上,在花瓣上,蕊中露如泪眼。而绿箩,从此可以高高跳起,自由得象风一样。
                    乔捂住脸,热泪横流。有温柔的触感传来,他抬头看,吊兰在他头上攀着吊灯打秋千,修长的花骨朵,指向大门的方向。乔一跃而起冲了出去。去向明确,没有丝毫犹疑。
                    如果你是断裂的玫瑰,我将永远是你重生的枝干。无论我在哪里,你都同在。
                    在阳台上,一条懒洋洋的明黄色小嗜糖蚯蚓,为这诗一样的表白微笑起来,侧身躺下,明天,该赋予植物们什么特质呢?恋爱,还是经商?创造力,可以是无穷的。    
                    嗜糖蚯蚓:非人一种,形体似普通蚯蚓状,有多种颜色,能改造环境以及赋予植物物种各类特性。
              


              15楼2010-07-01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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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貘    
                      第三瓶伏特加见了底,母亲在楼上,突然发出剧烈的咳嗽声。我心里一紧,方跃起又跌下。酗酒数月,我的身体已经浑似条破麻袋,软,疲塌,储存不下半点精气神。
                      好在有玉凤。丢了厨房里的活儿,冲出来急急忙忙上楼去,一边擦拿过锅铲的手。这平头正脸,身子小小的保姆,竟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了    
                      原本不是这样的。原本。    
                      那场空难发生在三个月前,日本成田机场,坠落的飞机上有我妻阿美,大儿朗朗,小儿明明。本来还有我,因为一早答应了他们的,要是朗朗能以第一名高中毕业,就全家旅行以示庆祝。结果,我还是工作太多,明明大伤心,指控我说话不算,必然变成胖子----他五岁,刚从奶奶那里学了食言而肥这成语。     
                      言犹在耳,他天真眼泪似还濡湿在掌心。
                      可是我生命里的一切美丽的,依恋的,怎么刹那成了飞灰。    
                      我痛到手指活生生抠进自己体肤里去,掐出殷红的血,敌不过心上火烧似的焦窒。
                      一刀子本可以成全自己痛快,不过近九十的老母犹在堂,舍不下。然而毕竟撑不住,登张广告招保姆,玉凤走了来。    
                      她来后,冻饿不到老母,我便将家中处处摆满伏特加,天光饮,天黑犹在饮,脑子好似给螺丝拧住般,动也不动,似乎好过些。玉凤整日忙忙碌碌,偶尔在我烂醉的身前停下来,一双黑白分明的眼,也辨不出她是鄙夷是同情。    
                      母亲还在咳嗽,天气冷了,她旧疾重发,年年如此。不过今日我还没喝糊涂,隐约听清她咳中带笑。
                      真骇然。
                      妻与孙子们出门一个月后,母亲便很不耐烦,日日将我拿去问,什么时候回来,什么时候回来。我没奈何,支吾了又支吾,退出房间去的时候,总带满眼泪。
                      后来玉凤来了,该回来的人却终究不见,她或许终于觉察,竟静了下来。不再问了。
                      这下带笑,我很惊讶,拖着脚上去,远远就听见母亲中气十足的声音:“阿美,你别光自己乖巧,讨妈喜欢,要管管孟大啊,这几个月他怎么回事,天天喝酒,这样下去,我不是抱不到孙女?”
                      沉默一刻,她哈哈大笑:“不怕不怕,妈虽然九十了,还帮你带娃娃,我喜欢乖孙女呢。”
                      我听得心下一片冰凉,妈疯了。妈疯了。
                      进门,妈妈正坐在床边安乐椅上,笑眯眯的。老太太银发如雪,脸有病容,情绪却很好。见我便伸手招我:“来,我正和阿美说要教训你。”忽然又一回头,向旁边角落里大声应:“别吵别吵,乖明明,奶奶就给你讲故事。”我毛骨悚然,目瞪口呆看她颤巍巍起身,走过去了,明明从前,最爱在那里看图画书的。
                      手脚抖颤,我踉跄要上前拉住母亲,忽然身后一紧,是玉凤,将我一提,脚都离了地,亏我比她高出几十厘米,却动弹不得,径直被她拖出了房间,妈妈在那边,已然开讲西游记。
                      一直拖到楼下客厅里。玉凤放开手一转身,忽然说话:“老太太时日无多,如常安享天伦,不是很好,你难道要她面对现实?”
                      我一怔。
                      半夜我睡在床上,没再喝酒,反复想着玉凤那几句话,总觉得有蹊跷之处。忽然鼻端一阵微微的烟熏味,怕是失火,我一骨碌爬起来,下到客厅,猛见黑暗中有一点红光,引出袅袅的烟。我一阵惊,低声喝问:“谁?”
                      有个矮小的身影,徐徐自火光后站起来,我冲过去按亮了灯,看有人站在那里,手里捏着几张明明的照片,好象是上次游园会的,面前的一个盆子里,正烧着另外的照片,有阿美的,也有朗朗的。是玉凤。
                      我怒不可遏的吼:“你做什么?”整个人扑上去抢。可是,手伸进盆子里,却什么都没触摸到。
                      玉凤静静的看着我。一丝不慌,照片又放落,熊熊烧起来。我撕心裂肺一声喊:那火焰里模糊的脸容,本是我一生所爱。
                      她终于烧完所有,忽然开口对我说:“孟先生,我非人,乃是一只影貘。能造幻象。令堂三十年前在长白山深处救我脱猎人困,如今我来服侍她安度晚年。她有重疾,只能活半年,半年后我就走了。至于你,还有大好前途,应当振作起来。”
                      我惊讶又迷惑:“影貘?造幻象?”指着那盆子,我简直不知如何继续,玉凤手腕一转,那盆子蓦然消失在空气中,她淡然解释:“我以你妻儿留下的遗物为凭据复制场景,明天该是你小儿子学校开游园会,老太太要去看。”她叹口气:“希望她记性不要太好。”
                      摇着头她要走,我急忙跳过去拦住她,死死的盯着她,无限乞求。她沉默很久,点点头:“好吧,不过就一次。”
                      她手指曼妙挥舞,仿佛有无数流星坠落带来的光辉里,阿美袅袅出现,她向我走来,玫瑰色睡衣,如仙子般美丽,接着是笑嘻嘻的明明,哼着儿歌,牵着哥哥的手。他们从我身边走过去,走过去,我手直直伸着,眼睛不敢眨,看着他们走过去,走过去,终于身影模糊。    
                      我痛哭起来。    
                      影貘:非人一种,善造幻象,犹如真实。体形极小而力大无穷。  


                16楼2010-07-01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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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楼2010-07-01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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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楼2010-07-01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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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楼2010-07-01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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