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3到5年,中国愿同海合会国家在以下重点合作领域作出努力:
第一,构建能源立体合作新格局。中国将继续从海合会国家持续大量进口原油,扩大进口液化天然气,加强油气上游开发、工程服务、储运炼化合作。充分利用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平台,开展油气贸易人民币结算。加强氢能、储能、风电光伏、智能电网等清洁低碳能源技术合作和新能源设备本地化生产合作。设立中海和平利用核技术论坛,共建中海核安保示范中心,为海合会国家培养300名和平利用核能与核技术人才。
第二,推动金融投资合作新进展。中国愿同海合会国家开展金融监管合作,便利海合会国家企业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同海方成立共同投资联合会,支持双方主权财富基金以多种方式开展合作。研究举办中海产业和投资合作论坛。加强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等领域投资合作,建立双边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机制。开展本币互换合作,深化数字货币合作,推进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
第一,构建能源立体合作新格局。中国将继续从海合会国家持续大量进口原油,扩大进口液化天然气,加强油气上游开发、工程服务、储运炼化合作。充分利用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平台,开展油气贸易人民币结算。加强氢能、储能、风电光伏、智能电网等清洁低碳能源技术合作和新能源设备本地化生产合作。设立中海和平利用核技术论坛,共建中海核安保示范中心,为海合会国家培养300名和平利用核能与核技术人才。
第二,推动金融投资合作新进展。中国愿同海合会国家开展金融监管合作,便利海合会国家企业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同海方成立共同投资联合会,支持双方主权财富基金以多种方式开展合作。研究举办中海产业和投资合作论坛。加强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等领域投资合作,建立双边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机制。开展本币互换合作,深化数字货币合作,推进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