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通过供应商基础认证的企业,在供应商信用认证系统中加注认证标志。那么,供应商基础认证指标项评价细则有哪些呢?
企业资质
企业应具有合法经营的法律地位;
应具有与申请的供应商基本信用认证专业领域相关的经营范围。
历史信用
评价时点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一年未出现失信情况;近三年内应未发生5次及以上失信情况;近一年内应发生5次及以上作为合同纠纷被告败诉情况。
经营合规
近一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次数不超过3次;近一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录;近三年被列为经营异常企业次数应不超过2次;近一年被执行次数应不超过3次。
供应商基础认证标志有效期为12个月,企业在标志到期前提出复审申请,确定是否继续保持标志,认证机构将再次根据企业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认证标志是否继续有效地决定,如通过复审则认证标志有效期顺延12个月,如不通过复审则认证标志失效,失效原因将通过认证评价系统通知企业。
内容来源:供应商信用认证网站
企业资质
企业应具有合法经营的法律地位;
应具有与申请的供应商基本信用认证专业领域相关的经营范围。
历史信用
评价时点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一年未出现失信情况;近三年内应未发生5次及以上失信情况;近一年内应发生5次及以上作为合同纠纷被告败诉情况。
经营合规
近一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次数不超过3次;近一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录;近三年被列为经营异常企业次数应不超过2次;近一年被执行次数应不超过3次。
供应商基础认证标志有效期为12个月,企业在标志到期前提出复审申请,确定是否继续保持标志,认证机构将再次根据企业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认证标志是否继续有效地决定,如通过复审则认证标志有效期顺延12个月,如不通过复审则认证标志失效,失效原因将通过认证评价系统通知企业。
内容来源:供应商信用认证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