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习惯这样的生活了。每天在远远的地方看着他的身影。
他不像他,永远不会是孤单的。
因为他的旁边总是会有一个或妖娆或甜美的女孩,有时也可能是一个或性感或青涩的男孩。
可是他却从来没有勇气上前去问声好,他不求可以站在他的身边,只是让他记住自己的名字就好。尽管这样,他也怕自己会自作多情。在爱情里,他向来不勇敢。
于是,只是默默的躲在树后掰着手指头计算他身边陌生的脸孔。直到后来他也算不清了。
他换人的速度好快,可是却从来都不缺人。心里自然明白,像自己这样默默关注着他的人不知道要有多少呢。
是啊,他是那么优秀的一个人,浑身上下都让人挑不出一点毛病,什么发型服饰配在他身上都是浑然天成。
也会傻傻的追随着他的脚步,他知道自己赶不上他,只是想更贴近他一点。于是当他顶着精神的板寸出现时,自己也悄悄的去剪掉了过长的头发,现在,他们同样是精致的短发直面骄阳呢。
前面的阳光有点刺眼,金俊秀眯起了眼晴,却仍紧紧地盯住前面的身影不放,他只是想多看他一点,而且永远也看不够。
阳光里,他手上的银色链子闪闪发亮,终于还是晃痛了他的双眼。
是啊,也许他还记得自己也说不定呢。他自嘲地笑笑。
其实那一天,一直是金俊秀刻意遗忘的一天,尽管那时他唯一的一次出现在他的眼前,以如此狼狈的姿态。
那天的太阳也是这么热吧,可是他没有精力注意那些。视线只是紧紧的跟着篮球场上奔跑的身影,听着周围女生们激动的加油声,尽管他知道,他喜欢的有天是球场上不败的神话,还是像个小女生一样紧张地握紧了衣角,出了那么多的汗也不知晓。
球赛毫无悬念的结束了。他看见一个女孩在许多双嫉妒的目光里跑上前去,用早已准备好的湿巾体贴地为有天擦汗。
而他,只敢默默的站在一边看着,直到人群都散去,他和女孩也离开,自己才敢小心的站在篮球场中间,闭上眼睛,默默的感受,默默的想象。
梦是不会长久的,所以他还是醒来了。只是转身要走的那一刻,地上的一圈链子晃到了他的眼睛。
他当然认识,从他见到朴有天第一面到现在,这条链子从来没有离开过他光滑的手腕,那么现在……
他极力克制住自己激动的心跳,小心翼翼的把它捡了起来。
有了它,他也许就敢勇敢的站在他的面前,告诉他:“你好,我叫金俊秀”。也许有天会因为感谢他而和他成为朋友呢。
只是太高兴的他忘了,朴有天是个从来不会说感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