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甄妙
第六卦:《讼卦》
【原文】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释义】九二,乾遇坤之讼,意为遇到蛮横无理的蛮夫,无道理可讲;即使官司打赢了,也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因为官司失利后,蛮夫就可能会拖欠甚至逃避应有的惩罚,依靠其“三百户”庞大的亲朋邻友关系,得到庇护;甚至以黑恶权利仗势欺人,赖掉应有的赔偿,抹平其所酿成的过错。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释义】《象辞》说:“官司失利,就会为逃避责任而上窜下跳托关系”,因为人们都懂得,掌握了“自下讼上”的道理,就等于把“祸患”掌握在了“自己双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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