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教育局关于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学校:
寒假将至,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全市中小学寒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寒假时间安排
(一)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6日至2月5日,正式开学时间为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
(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30日,正式开学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农历正月初十)。
(三)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特殊教育学校参照相应学段执行。各地各学校可根据本地疫情防控需要和本校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放假时间,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学校:
寒假将至,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全市中小学寒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寒假时间安排
(一)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6日至2月5日,正式开学时间为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
(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30日,正式开学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农历正月初十)。
(三)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特殊教育学校参照相应学段执行。各地各学校可根据本地疫情防控需要和本校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放假时间,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