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控告》 控告内蒙古高级F院民4庭故意包庇两级F院 纵容原告 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虚假诉讼 土右F院判决号(2018)内0221民初2389号 包头中院判决(2019)内02民终1106号。被控告人:冀诗卉F官,职务:现任副庭长,工作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F院 被控告人:审判长:杜宏林,审判员:赵文革 李梅 工作单位包头市中级F院。两级F院在某种利益驱动下 充当 原告陈改云 代理人: 鲁方永 第三人包头市联邦集团公司法人:董事长武钰 土右旗分公司店长董浩 保护伞 纵容其虚假诉讼 土右旗联邦分公司原法人:总经理岳志猛涉嫌行贿。 请求:国家清除害群之马 控告人:康永[图片][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