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香缤豪景苑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泉州市惠安县崇武镇潮乐村,中心坐标为E 118.930106°,N 24.887349°,地块用地面积为5547.80m2。
调查地块历史与现状概况:调查地块历史主要用途为惠安县崇武得发石材有限公司厂房,2020年厂房拆除,2021年香缤豪景苑开始施工建设。根据现场踏勘,调查地块现状香缤豪景苑建构筑物已施工完毕。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相邻地块历史与现状概况:相邻地块历史主要用途为民宅、学校、石材厂、冻库、食品厂。现状西侧为工业路、隔工业路为振宇、新豪等石材厂;南侧、东侧为潮乐村居民房;东北侧为潮乐村村民自住小区、惠安县潮乐实验小学;北侧为石材厂、冻库、食品厂。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和快筛检测等结果和分析,认定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属于非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该地块可作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分类”规定的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调查地块历史与现状概况:调查地块历史主要用途为惠安县崇武得发石材有限公司厂房,2020年厂房拆除,2021年香缤豪景苑开始施工建设。根据现场踏勘,调查地块现状香缤豪景苑建构筑物已施工完毕。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相邻地块历史与现状概况:相邻地块历史主要用途为民宅、学校、石材厂、冻库、食品厂。现状西侧为工业路、隔工业路为振宇、新豪等石材厂;南侧、东侧为潮乐村居民房;东北侧为潮乐村村民自住小区、惠安县潮乐实验小学;北侧为石材厂、冻库、食品厂。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和快筛检测等结果和分析,认定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属于非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该地块可作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分类”规定的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