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回扣不管几个人吃的,都是一样性质,就是利用职权损害国企利益,但是犯罪分子不是傻子,为什么吃转会回扣,需要给裁判好处?当然这个钱会和经纪人或者相关经手人分钱,国企出事就是损害国企利益,达到个人捞钱的目地,不管是几个人。难道他们是雷锋?冒犯罪风险,买裁判提高俱乐部成绩?他们得到什么?奖金高一点?
国外俱乐部是私企,就像中超的私企球队一样,是有打假球的意愿的,他们是通过行贿,给官员或者裁判钱,达到俱乐部得利的目的,因为俱乐部是个人的,而国企的情况正好相反,经济犯罪就是损害俱乐部利益,从而个人捞钱。
那国企俱乐部会因为打假球,而处罚球队吗?当然也会,那就是只有一种可能,球员收对方俱乐部的钱,打假球。所以如果海港球员如果被抓打假球,那就是处罚俱乐部了。
以上这些是如果老陈在上港期间有犯罪的情况,那只能处罚个人,不管这个事情一共有几个人,性质是一样的。
如果是足协期间,那就是比如知道铁选不达到要求的球员进国家,从而收该球员的好处,或者帮铁讨薪,铁给好处。至于说什么他是上港出来的,他帮助上港,没有人会拿不到好处,去犯罪。上港走不出这个账,给不了他钱。
国外俱乐部是私企,就像中超的私企球队一样,是有打假球的意愿的,他们是通过行贿,给官员或者裁判钱,达到俱乐部得利的目的,因为俱乐部是个人的,而国企的情况正好相反,经济犯罪就是损害俱乐部利益,从而个人捞钱。
那国企俱乐部会因为打假球,而处罚球队吗?当然也会,那就是只有一种可能,球员收对方俱乐部的钱,打假球。所以如果海港球员如果被抓打假球,那就是处罚俱乐部了。
以上这些是如果老陈在上港期间有犯罪的情况,那只能处罚个人,不管这个事情一共有几个人,性质是一样的。
如果是足协期间,那就是比如知道铁选不达到要求的球员进国家,从而收该球员的好处,或者帮铁讨薪,铁给好处。至于说什么他是上港出来的,他帮助上港,没有人会拿不到好处,去犯罪。上港走不出这个账,给不了他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