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以此贴抛砖引玉。
1、时间:1993,沙洲学院毕业季;身份:预备党员;事件:校内山坡约会,企图发生婚前性行为,被人发现,持械伤人。持械伤人是否“正当防卫”待定,但是持械(床单、避孕套和刀)属于有备,即有故意。事后抛刀属于销毁“器械”,法律专业属于明知。
2、时间:1993,沙洲学院毕业季;身份:预备党员;事件:校舍往操场投掷水瓶等。违反校规故意破坏公私财物,高空抛物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3、时间:1993前;身份:学生干部;事件:利用校纠察队副队长身份,对违反校规的好友蒋大力通风报信,导致校纠察队任务失败,涉嫌泄露学校“秘密”,“渎职”。
4、时间:1993;身份:预备党员、准基层公务员;事件:车站事件。与涉黄录像厅人员发生纠纷,打斗;在警务室与拒不配合公安人员(王)。
待续~~~~~~
1、时间:1993,沙洲学院毕业季;身份:预备党员;事件:校内山坡约会,企图发生婚前性行为,被人发现,持械伤人。持械伤人是否“正当防卫”待定,但是持械(床单、避孕套和刀)属于有备,即有故意。事后抛刀属于销毁“器械”,法律专业属于明知。
2、时间:1993,沙洲学院毕业季;身份:预备党员;事件:校舍往操场投掷水瓶等。违反校规故意破坏公私财物,高空抛物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3、时间:1993前;身份:学生干部;事件:利用校纠察队副队长身份,对违反校规的好友蒋大力通风报信,导致校纠察队任务失败,涉嫌泄露学校“秘密”,“渎职”。
4、时间:1993;身份:预备党员、准基层公务员;事件:车站事件。与涉黄录像厅人员发生纠纷,打斗;在警务室与拒不配合公安人员(王)。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