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查到的一些资料。转给工友们看看,兄弟们洗洗睡吧。
仔细查阅《公务员法》释义,“工勤人员”是指后勤服务人员,如打字员、清洁工、司机等,因他们不行使公共事务管理职权,只承担辅助性后勤服务工作。
“工勤人员”,是相对于机关公务员来说的,公务员是依照《公务员法》,通过考试等渠道,依法依规取得公务员身份的在机关占有合法编制并按照《三定方案》从事单位主要业务工作的人员(执行国家公务)。他们的工资关系、人事关系都在公务员单位,占用单位的行政编制,只是身份不是公务员,而是“工勤人员”。他们属于“技术工人”职称的序列,可以参评技术工等级,享受技术工等级工资。
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全国各地的机关事业单位中,工勤人员,一般认为是指导占用单位工勤编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承担以后勤保障为主要工作内容的人员。一般核定单位编制时,工勤人员一般按司机、打字员、服务员等岗位设置。在最初机关事业单位过渡公务员时,工勤人员一般属于工人身份,无法过渡为公务员。
实践中,一般情况下,“工勤人员”的个人档案中身份是工人身份,有的是固定工,有的是合同制人员。各单位都有编制主管部门给核定的《三定方案》,没有编制不得调入,有了编制才可进人。一般公务员单位中“工勤编制”大约占十五分之一到十分之一左右,依单位性质和工作任务而定。工勤人员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成为变更为公务员身份。但往往工勤人员并不具备相应的考试资格,如学历层次、知识结构、年龄要求等等,而无缘于公考。
现下也存在一种争议,认为在《公务员法》106条中的“工勤人员”是以岗位角色为认定标准的,并不是以人事档案中工人身份为认定依据。浙江、山东、重庆、黑龙江等省、市出台的“参公实施办法”,体现的就是这种精神。而湖南、四川、广西等省的“参公实施办法”,则按人事档案中的干部和工人来划分,把所有是“工人”身份的,不论你是是在机关还是在事业单位都匀视为“工勤人员”。
其实,《公务员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打破身份限制,择优录用”,只要具备相应的资格,无论是工人、农民、无业人员等都可以通过相应的考试程序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试行聘任制度改革后,打破了干部工人身份界线,统称工作人员,实行按需设岗,以岗定人,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三大类。
从以上看,公务员单位的“工勤人员”,是在公务员单位有着合法工作关系、工资关系,只是身份不是公务员的人。他们有时也会承担一部分业务工作,档案工资是以工人标准执行的,工作岗位是以工勤岗位定岗的,公务员单位正式的工作人员。
仔细查阅《公务员法》释义,“工勤人员”是指后勤服务人员,如打字员、清洁工、司机等,因他们不行使公共事务管理职权,只承担辅助性后勤服务工作。
“工勤人员”,是相对于机关公务员来说的,公务员是依照《公务员法》,通过考试等渠道,依法依规取得公务员身份的在机关占有合法编制并按照《三定方案》从事单位主要业务工作的人员(执行国家公务)。他们的工资关系、人事关系都在公务员单位,占用单位的行政编制,只是身份不是公务员,而是“工勤人员”。他们属于“技术工人”职称的序列,可以参评技术工等级,享受技术工等级工资。
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全国各地的机关事业单位中,工勤人员,一般认为是指导占用单位工勤编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承担以后勤保障为主要工作内容的人员。一般核定单位编制时,工勤人员一般按司机、打字员、服务员等岗位设置。在最初机关事业单位过渡公务员时,工勤人员一般属于工人身份,无法过渡为公务员。
实践中,一般情况下,“工勤人员”的个人档案中身份是工人身份,有的是固定工,有的是合同制人员。各单位都有编制主管部门给核定的《三定方案》,没有编制不得调入,有了编制才可进人。一般公务员单位中“工勤编制”大约占十五分之一到十分之一左右,依单位性质和工作任务而定。工勤人员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成为变更为公务员身份。但往往工勤人员并不具备相应的考试资格,如学历层次、知识结构、年龄要求等等,而无缘于公考。
现下也存在一种争议,认为在《公务员法》106条中的“工勤人员”是以岗位角色为认定标准的,并不是以人事档案中工人身份为认定依据。浙江、山东、重庆、黑龙江等省、市出台的“参公实施办法”,体现的就是这种精神。而湖南、四川、广西等省的“参公实施办法”,则按人事档案中的干部和工人来划分,把所有是“工人”身份的,不论你是是在机关还是在事业单位都匀视为“工勤人员”。
其实,《公务员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打破身份限制,择优录用”,只要具备相应的资格,无论是工人、农民、无业人员等都可以通过相应的考试程序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试行聘任制度改革后,打破了干部工人身份界线,统称工作人员,实行按需设岗,以岗定人,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三大类。
从以上看,公务员单位的“工勤人员”,是在公务员单位有着合法工作关系、工资关系,只是身份不是公务员的人。他们有时也会承担一部分业务工作,档案工资是以工人标准执行的,工作岗位是以工勤岗位定岗的,公务员单位正式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