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派出所辅警(男性50名)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热爱辅警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分配;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5日至2005年3月30日之间出生);身高1.7米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4、具备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备招聘单位规定拟任职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6、具有本县户籍或在本县有固定住所的。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0)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身体条件应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和特殊标准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无脊柱侧弯、胸廓畸形、驼背等;(2)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3)(如五官畸形、口眼歪斜、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面颈部无瘢痕,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痏,其他部位无影响功能的身体瘢痕(如纹身、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4)无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5)无影响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严重疾病;(6)身体质量指数(BMI):18.5-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