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是指单位在制定工作机构时采用的不同形式。其中,行政编制是指以国家机关为主体,单位和处室高层职务任免及纵向派遣以及横向流动活动等人员管理,服从行政职权中心运作的一种形式,而事业编制则是指以事业单位为主体,组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职能重叠少、责任分明的机构,按照法定权限独立行使活动和服务事务的一种形式。因此,二者的区别在于行政编制以国家机关为主体,是一种社会管理形式,而事业编制以事业单位为主体,是一种社会服务形式。它们的本质区别在于由谁行使,它们的权力来源不同,行政编制的权力来自政府,事业编制的权力来自法律。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最大的区别不在这两个编制本身,而是在每个编制的实践中,对于实施行政编制的机关会存在较强的执法权,而对于事业编制的机关,则会出现管理责任意识,突出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