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劳荣枝一审为了给家里省,拒绝家人给他请律师,吴丹红二审免费为其辩护,被某些人认为是为了出名,以博取后期更大的利益,因此招来骂声一片!
这个案件因年代久远,证据缺乏,法子英又被枪毙,因此南昌检察院仅以绑架和抢劫罪,对劳荣枝提起公诉,但是南昌法院又以杀人罪,对劳荣枝进行了数罪并罚的死刑判决,一时大快人心,但是根据我国法律,法院只能对检察院提起的公诉依法判决,南昌法院此举并不符合法律程序!
很多人认为吴丹红帮助劳荣枝苟活,是浪费司法资源,但法律的尊严不但在于对犯罪分子的严罚,更在于其严谨和公正,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判决,是否被核决我们不得而知!
而且此案在二十年前,合肥法院己判决劳荣枝为从犯,但南昌法院又定性为主犯之一!关于合肥法院的判决当时沒人上诉,已经生效,判决书应该永久有效,没有保质期的说法,但是南昌法院作出同级法院又有新说法!也许二十年前的刑法标准和现在不同,但是已经生效的判决就不能作废,正如二十年前流氓案判死刑不能平反!
如产生错案,也应上级法院发回重审,一案两地审,还是平级法院,本身也叫人理解不了!
这个案件涉及七宗命案,又年代久远,大受害方也不愿出庭作证,给审判带来一定难度,但越有难度的案件,越考验办案人员的水平,也许不管是主犯、从犯,还是胁从犯,劳荣枝都应该判死刑,但是她的辩护人,吴丹红律师对法律程序提出异议,不应该被网曝成“讼棍”!
命案更讲证据,还是那句话,法律的尊严在于公正和严谨,审判的意义也在于此!
这个案件因年代久远,证据缺乏,法子英又被枪毙,因此南昌检察院仅以绑架和抢劫罪,对劳荣枝提起公诉,但是南昌法院又以杀人罪,对劳荣枝进行了数罪并罚的死刑判决,一时大快人心,但是根据我国法律,法院只能对检察院提起的公诉依法判决,南昌法院此举并不符合法律程序!
很多人认为吴丹红帮助劳荣枝苟活,是浪费司法资源,但法律的尊严不但在于对犯罪分子的严罚,更在于其严谨和公正,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判决,是否被核决我们不得而知!
而且此案在二十年前,合肥法院己判决劳荣枝为从犯,但南昌法院又定性为主犯之一!关于合肥法院的判决当时沒人上诉,已经生效,判决书应该永久有效,没有保质期的说法,但是南昌法院作出同级法院又有新说法!也许二十年前的刑法标准和现在不同,但是已经生效的判决就不能作废,正如二十年前流氓案判死刑不能平反!
如产生错案,也应上级法院发回重审,一案两地审,还是平级法院,本身也叫人理解不了!
这个案件涉及七宗命案,又年代久远,大受害方也不愿出庭作证,给审判带来一定难度,但越有难度的案件,越考验办案人员的水平,也许不管是主犯、从犯,还是胁从犯,劳荣枝都应该判死刑,但是她的辩护人,吴丹红律师对法律程序提出异议,不应该被网曝成“讼棍”!
命案更讲证据,还是那句话,法律的尊严在于公正和严谨,审判的意义也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