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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女子患白血病死亡,丈夫起诉家具商索赔226万:甲醛超标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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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甲醛超标导致我妻子患白血病,法院怎么能认为没关系呢?”广州增城,男子一家搬进新房不久,妻子就患白血病死亡。经检测,新房内甲醛超标2.5倍,于是男子将衣柜、墙纸商家告上法庭索赔226万。7月5日法院审理了该案,驳回男子全部诉讼请求。

(来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2月,程某夫妻购买了增城某小区的房子,当年10月装修完毕,但衣柜、墙纸等暂未购买。2018年12月,程某委托墙纸商家做了全屋墙纸。2019年1月,程某夫妻和3个孩子搬进新房,但衣柜尚未购买。
2019年5月,程某委托衣柜商家做了全屋定制衣柜、儿童房榻榻米,总费用15000元。衣柜装好后,程某考虑到可能含有甲醛,一直坚持24小时开窗通风,但家中仍有异味,程某妻子出现干咳、喉咙发炎、牙龈肿痛等症状。

2019年11月,程某以2300元的价格与某空气治理公司签订了《空气治理合同》,该公司承诺治理后室内空气质量优于国家标准,后工程按期完工。
2020年6月,因妻子仍存在咽喉不适、喉咙发痒、牙龈肿痛等症状,程某便陪同到医院检查,确诊为急性白血病,后住院治疗。
妻子住院期间,程某委托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对其家中空气进行检测,检测显示儿童房、次卧的甲醛均超出国家住宅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其中妻子所住的儿童房超标2.5倍。
2020年11月,程某妻子不治身亡。处理完妻子后事,程某将衣柜商家、墙纸商家、空气治理公司一起告上法庭,索赔住院费用、骨髓移植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2264332.06元。
1、程某认为,自己房子于2016年10月装修完,入住时只贴了墙纸装了衣柜,现在甲醛超标,很显然是衣柜和墙纸所致,妻子因此得白血病并死亡,相关商家理应承担侵权责任。另外,自己还委托空气治理公司对室内空气进行治理,但根据检测治理后甲醛仍超标,因此该公司也应承担责任。
2、衣柜商家、墙纸商家提供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证明自己提供的是合格产品。对此程某提出,尽管他们提供了产品质量合格证,但并不能证明自己家使用的产品和他们所送检的产品是同一批次,另外他们在安装过程中使用了胶水,也是甲醛的重要来源。
3、空气治理公司提供了行业协会颁发的室内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和治理后程某家的空气质量检测报告,以证明自己是有资质的,治理后程某家的空气质量也符合要求。对此程某提出,该资质证书是行业协会颁发的,不具有权威性,空气检测报告也是该公司自己出具的,正是该检测报告误导了自己,让自己以为自家空气质量是合格的。
4、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程某既然提出其妻子患病死亡是因为衣柜、墙纸商家,以及空气治理公司产品质量不达标所致,则应就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关联性承担举证责任。
第一,虽然程某委托专业机构对室内空气进行了检测,但检测报告仅报告了室内空气的甲醛等气体数据,但并未详细载明室内家具布置、污染源种类、测试对比的数据分析等情况,不能说明甲醛来源为衣柜或墙纸。
第二,关于白血病的病因医学界尚未完全研究清楚,大致包括生物、物理、化学、遗传及其他血液等多种因素所导致,因此,虽然程某妻子患急性白血病死亡,但尚不能确定是甲醛所导致。
法院认为,综合来看,本案并无鉴定意见证明程某妻子的死亡与墙纸及家具存在关联性,判决驳回程某的索赔诉求。
5、一审法院宣判后,程某提起了上诉,其提出该案属于环境污染纠纷,而非产品质量纠纷,应该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这里我解释下。《民法典》第1230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这就是环境污染侵权中的“举证责任倒置”。一般民事诉讼讲究“谁主张、谁举证”,但在环境污染侵权中则是倒过来:我告你,不需要我证明你有错,反而你需要证明你没错,如果你不能证明你没错,那你就是有错。

本案二审中,程某认为应该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不该由自己证明妻子得病和产品有关系,而应该由商家证明妻子得病和产品没关系,如果商家不能证明妻子得病和产品没关系,那就必须要承担责任。
二审法院认为,该案为生命权、健康权纠纷,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便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考虑到目前医学界对白血病发病原因尚无定论,无法说明程某妻子患白血病是因甲醛所致,因此驳回程某上诉,即相关商家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你认为程某妻子患病和甲醛有关么?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呢?欢迎分享你的看法。


IP属地:河南1楼2023-05-04 16:31回复
    红!枣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3-05-05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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