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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你们海淘的塞尔达卡带是合法的?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有不少正版侠说卡带经过清关了就等于合法了。无他,我单纯想给大家科普一下法律知识。
首先,即使卡带清关成功,也不代表这个卡带就是合法的。因为海外游戏清关成功后,也应该通过我国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成功,才算得上是合法游戏。
根据国务院令第412号,通过磁盘、卡带、光盘等介质导入的游戏,其著作权若属外资企业或者外国公民,将按照《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中的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根据《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申请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也就是说,王国之泪想在国内销售,任天堂必须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才可以在我国出版销售。
第二十七条 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须在电子出版物载体的印刷标识面或其装帧的显著位置载明引进出版批准文号和著作权授权合同登记证号。
如果王国之泪已经得到我国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则会在包装明显的地方会标明出版批号。但王国之泪卡带没有,背面只有“仅限xx.xx.xx地区销售”,这不包含在中国大陆的销售。显然王国之泪是没有通过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成功的。
那么,我不出版,只是进口销售未经通过我国审批的王国之泪合法吗?
第三十八规定:
进口电子出版物成品,须由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电子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第四十一条 进口电子出版物的外包装上应贴有标识,载明批准进口文号及用中文注明的出版者名称、地址、著作权人名称、出版日期等有关事项。
明显进口王国之泪也需要我国文化部进行审批,并且在外包装上表面进口文号及其信息。
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下列出版物:…
 (二)各种非法出版物,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非法进口的出版物;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发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禁止进口的出版物,或者发行未从依法批准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的进口出版物,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处罚: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一)进口、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口的出版物的;(二)印刷或者复制走私的境外出版物的;(三)发行进口出版物未从本条例规定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的。
因此,王国之泪这种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批的游戏,进口就是明确的违法,并可其根据违法销售程度进行处罚。因此,无论在网上销售海外塞尔达卡带无论是否经过清关交税,都是纯纯的违法。
通俗一句话说,塞尔达卡带不但要清关,还要经过我国审核制度审批,方可销售。
同样地不只王国之泪,所有的ns海外卡带在网上销售的,无论是否清关交税,只要未曾通过我国新闻出版总署审批,都可以认为全部为非法游戏。
塞尔达被偷跑,很多盗版玩家都没有跳脸,正版侠一起辱骂就算了。但是不要太过分,不然自己老家都没了。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05-10 23:08回复
    具体案例可查阅网页链接
    以案释法案例:湛江市某电子产品经营部发行没有版号的非法出版物受查处
    该tb店的近一百多个“宝可梦”ns卡带由于没有版号,没有合法授权而被当地文化广电体育局当场查封。沿用的就是我在帖子上写的法律依据。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3-05-17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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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什么可说的,支持角色外观调整。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3-05-17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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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淘指玩家自己从海外购买自用的,当然合法了


        IP属地:天津4楼2023-05-17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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