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亲认识的前女友开口要我准备48.8万彩礼加20万以上的车+五金,车写她名字,并且要想进她家门去见她父母商量订婚事宜就要准备28.8万现金,不带28.8万就分手,说商量订婚的事之前带28.8万是她所在村子的习俗,她前男友因为是自由恋爱认识的就不用带这笔钱钱进她家门商量彩礼钱和订婚事宜,我问她为什么这么区别对待,她表示没有区别对待,表示认识渠道不一样,一个是相亲一个是自由恋爱,我和我父母表示不能接受,她就马上对我提出分手并且我再也没见过她,我其实挺喜欢她,向我父母求情想娶她,我父母无奈之下同意她的之前要求但是要求她家得到彩礼后尽快和我打结婚证,我把我父母同意消息告诉她,她不但不高兴反而要求车从之前的20万以上提高到30万以上,并且一年后再考虑和我打结婚证。说我和她谈的时间不长,只有2个月,那我说那我们就继续谈相互再多了解,等一年后再去你家提亲,她表示你和你父母不带28.8万钱去她家就别想再见到她,我秒删她微信,要是知道和她恋爱是这种结局,还不如不和她谈。想不通她为什么这样区别对待我,我平时很宠她,很爱她,没做过对不起她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