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城新区翁江大道旁A2-02-01地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翁源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原为农业用地,现规划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地块位于翁源县城新区翁江大道旁,中心经纬度为(E114.102762°,N24.360824°),地块红线范围面积48351.45m2。该地块2021年6月以前一直为农业用地、林地;2021年6月地块转为政府储备新增建设用地。
地块至今不存在建设厂房、填埋垃圾及废物等对土地造成污染的情况,无环境违法行为,亦无群众信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2):“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于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地块至今不存在建设厂房、填埋垃圾及废物等对土地造成污染的情况,无环境违法行为,亦无群众信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2):“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于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