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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现在有无明显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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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应急管理的管理和执法处有什么不足和缺漏,各位同僚能否发表一些意见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05-25 23:49回复
    从内部来说,各种不讲道理的追责。
    其他部门的工作,都在讲尽职免责,而且出台了详细的规定做到如何如何就没有责任。
    应急部门都在讲追责,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发现了处理不了是渎职,应发现而未发现也有责任。这合理吗?
    从外部来说,应急管理部门从上到下,无论实在管理上还是执法上完全没有依法行政的意识。
    主要表现在:
    1、下位法与上位法抵触,例如“危险作业”,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是:“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而某些省份自行将“爆破、吊装、悬挂、挖掘、动火、临时用电、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有限空间、有毒有害、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以及临近油气管道、高压输电线路”等作业均定义为危险作业。
    2、打着加强管理的旗号,用各种“制度”、“管理措施”、“XX条”等名目变相发布规范性文件,在法律无规定的情况下,违规增加行政相对人义务,损害行政相对人权益。常见的是在法律法规之外,要求企业必须实施某项管理措施,要求企业不得随意进行某些正常生产活动,比如某些省份要求危险作业企业必须向监管部门报告,某一时间内不得进行正常的开停车试生产动火作业,甚至不能生产等等。
    3、以“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提升改造”、“专家诊断”等名义,在执法文书中要求企业做到法律法规要求之外的事,例如要求企业必须做到标准规范中的非强制条款,或者必须按照某推荐性标准执行,甚至不顾标准的适用范围强行要求企业“从严执行”。
    4、增加或变相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将某些法律规定之外的管理措施(这些措施的合理与否暂不讨论)与企业安全许可挂钩,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要求企业必须达到法律之外的某些条件才准予许可,一般这种情况会在工作总结中写成“以行政许可为抓手推进XX工作”当作业绩。
    应急从管理到执法都压根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问题你不说,我不说,那永远都看不到解决的希望。
    楼主的论文选题方向很好,希望将来在工作上能帮我们这些在苦海里挣扎的应急兄弟们往干岸上推一把。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IP属地:山东3楼2023-05-27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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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地方把"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透彻性的理解为:(企业)法无授权不可为,(部门)法无禁止皆可为,结果可想而知


      IP属地:四川4楼2023-05-29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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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立法,普遍性违法,选择性执法“用在安全生产领域再合适不过。而且安全生产法没有释义,举个例子,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哪些地方算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我们这边市局因为企业没在带插座的开关盒那贴当心触电的标志,罚了一万多,真事;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哪些算安全设备,吊钩上的防脱落算不算,灭火器算不算?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想处罚的时候就算,不想处罚的时候就不算。
        还有太多的问题,懒得说了。


        IP属地:江苏5楼2023-05-29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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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随意扩大化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3-05-29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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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责严重,什么尽职免责,全靠领导一句话,领导说这个事情社会影响力大,要调查仔细,追责到人,那些人就鸡蛋里挑骨头,你做的再好都要追你责好给上面领导一个交代


            IP属地:安徽7楼2023-05-31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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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职快一年,我的感觉就是两个字:乱,忙。


              IP属地:新疆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23-05-31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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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管的没管,不该管的瞎管。根子上烂了,第一个是应急管理系统从上到下只知道排查隐患,各种报数据,运动式检查运动式执法,治标不治本。根本上应该提高企业安全意识而不是给企业排查隐患。排查隐患是企业自己的事情。第二个是各种规章、标准太多,哪个企业敢说都能达标?


                IP属地:吉林9楼2023-06-05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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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条文非常笼统,不清不楚,执法检查中全凭执法人员的意念决定,而且标准规范还是他娘的一个套一个。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3-06-14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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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问题。很明显的只会下放责任,不会承担责任,领导个人意志极其突出。
                    高赞回答那里说了很多,基本是安监这块的不足,责任这个就是应急管理方方面面的事。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3-06-23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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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不是干安全生产的,但也长时间混迹其中,感觉就是混乱,检查频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没搞懂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到底谁是主体责任,如果是企业,就不要乱检查,法律法规都有,违反了出了事故就处罚追企业的责,应急部门天天反复检查算怎么回事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3-06-23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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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防震减灾和防灾减灾不一样么,是包涵关系么#24 为啥非弄成俩科室, 咱也不懂,应急是真乱~


                        IP属地:山东13楼2023-11-17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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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其实挺有意思的,最有意思的是工贸行业的监管,用脚扣出三室一厅都少了,工贸八大块可谓是包罗万象,19年部里发文工贸行业的分类管理也没有剔除多少,对于应急执法来说就是个笑死人的事了,就说商贸的零售行业,应急去检查个啥?拿本安法检查?大猫小猫三两只,还给你制定个制度排查个隐患还是咋滴?当然,这些行业也没多大危险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这个监管就挺尬的!地方小企业个体户比比皆是,去检查这样的“企业”不止执法人员尴尬,经营者也是一脸的懵!还有一个事故的,24年3月1日以前,14年安监总局就广东省的一篇回函里指出,经济损失300万以下的无伤亡事故,不对企业罚款,3月1号以前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办法里的对于无伤亡事故,起罚点也是经济损失300万,同仁们,时代变了,3月1号以后,新规出了,无伤亡事故经济损失没有下限了,可能除了极少部分省市自己有规定事故经济损失的处罚(我就看到过北京和山东的),大部分省市应该都没有规定!那么,各位同仁们,准备迎接暴风雨吧!举个例子,加油站一个加油枪坏了,算不算经济损失300万以下?算不算事故?(例子极端了,见谅)我TM一口盐汽水都喷出来了!违法后果与处罚相适应都不要了么?内陆区县大部分都是小企业,损失几万十来万的机械损失和经营性无伤亡事故多的很,想问问各位同仁这样的事故该不该罚?(别说什么没报事故啊,不知道这类事故啊什么的,总有人喜欢找事,不然我的盐汽水喷啥?)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4-04-10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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