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与其他一些权利观的根本区别在于,它强调权力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并且权力与经济基础、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等因素密切相关。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权力是阶级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一种历史的现象,不存在超阶级的权利观念。因此,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强调必须通过阶级斗争来实现权力的转移和公有化,以实现阶级的消亡和人类的自由解放。相比之下,其他一些权利观往往更多地关注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如自由主义权利观、人权主义权利观等,它们认为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是天赋的、不可侵犯的,政府的职责就是保护这些权利和自由。这些权利观忽视了社会结构、经济基础和政治上层建筑等因素对权力的影响,强调的是个体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如果过分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而忽略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就可能会导致贫富分化、剥削和压迫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