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染河站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迁安市创客广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漆河站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请示收悉。按照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经过履行成本测算、座谈会等法定程序,并报市政府领导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迁安市漆河站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将采取按次收费、分段计费的方式,具体如下:
1、30分钟以内免费停放;
2、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第1小时(含1小时)2元/辆次;
3、停放1小时以后,每延时1小时增收1元;不足1小时按1 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15元。
二、减免优惠措施
1、停车场可对长期客户实行优惠政策(如包月制度等),具体优惠幅度由企业根据停车业务开展情况自主制定。
2、***合法驾驶的车辆,停车场凭合法证件减半收取停车费。
3、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医疗救护、消防、抢险救灾、环卫清运、市政工程抢修等车辆免收停车费。
三、你单位接到批文后,在停车场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随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检查。机动车停放服务属于经营性收费,应当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