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监护权的裁定,法庭会基于对孩子父母双方的家庭关系,收入水平,工作日程安排,各自对孩子的育儿能力和孩子自身意愿等因素做出权衡而给出综合性评价,女方李靓蕾这边自身没有独立稳定的事业和持续可观的独立经济收入,而男方老王这边因为演艺事业势必要分出相当的精力,而只要当他的事业是处在营业状态时段就很难做到家庭事业两头抓。法庭根据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孩子的相处状态和对孩子的非金钱物质方面付出情况等方面的因素,首先判定双方都是“有权监护人”,同时双方都有“法定监护权”,也就是双方就对孩子的教育医疗宗教等重大生活问题方面都有平等的决策权。其次双方的收入结构比决定了老王是提供大头经济支出也就是提供孩子抚养费和配偶赡养费的一方,他对孩子的法定监护权和探视权是被法律赋予原生权利。这是司法方面的裁定结果,也是为什么李靓蕾方申请撤销老王探视权的动议最终被法院驳回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