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名杀现在是基于GPL协议的开源软件,任何人都有权fork并自行修改,我将GitHub项目权限并给苏婆即视为认可其对无名杀进行的更新 。
2. 无论出于什么理由,不fork原仓库,而是新建仓库并复制代码都是极其不道德的行为,即使不考虑协议问题,这种行为都是有违基开源的基本原则的。
3. 5年前无名杀用的确实是MIT协议,如果不认可后来采用的GPL协议,正确的做法应是找到最后一版不带GPL协议的无名杀并进行fork。
4. GPL协议的基本原则是你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或分享代码,但作者只要分享了含GPL代码的作品,就有义务提供源代码并不能阻止其被分享(作者也有权不分享作品)。无名杀使用GPL是为了保证每个扩展作者都有足够多的代码可供参考,并且能作出正向的回馈。使用了含GPL协议的无名杀代码即视为同意此协议,并且协议要求了作者(包括水乎本人)无权更改协议。
5. 我希望所有开源开发者都能做到相互尊重,如果你不认同某个作者和理念,可以选择遵循协议并开发新的分支,也可以从零开始建立你认同的协议的仓库。但又使用代码又不接受协议显然是不行的,希望GitHub接受的DCMA请求能起到一个好的示范作用 。
2. 无论出于什么理由,不fork原仓库,而是新建仓库并复制代码都是极其不道德的行为,即使不考虑协议问题,这种行为都是有违基开源的基本原则的。
3. 5年前无名杀用的确实是MIT协议,如果不认可后来采用的GPL协议,正确的做法应是找到最后一版不带GPL协议的无名杀并进行fork。
4. GPL协议的基本原则是你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或分享代码,但作者只要分享了含GPL代码的作品,就有义务提供源代码并不能阻止其被分享(作者也有权不分享作品)。无名杀使用GPL是为了保证每个扩展作者都有足够多的代码可供参考,并且能作出正向的回馈。使用了含GPL协议的无名杀代码即视为同意此协议,并且协议要求了作者(包括水乎本人)无权更改协议。
5. 我希望所有开源开发者都能做到相互尊重,如果你不认同某个作者和理念,可以选择遵循协议并开发新的分支,也可以从零开始建立你认同的协议的仓库。但又使用代码又不接受协议显然是不行的,希望GitHub接受的DCMA请求能起到一个好的示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