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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浩亲笔信承认投毒 不同意换律师,不同意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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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浩亲笔信承认投毒,2013年4月震惊国人的复旦大学投毒案再次牵扯众人的目光。7月21日,复旦投毒案被告林森浩在狱中写的两份亲笔信曝光,林森浩承认投毒。其中一封信写给父亲林尊耀,另一封信写给律师斯伟江。林森浩在亲笔信中告诉父亲,不同意为自己作无罪辩护,决定保留斯伟江、唐志坚作为自己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并坦承,“我确实向黄洋投了毒,我只能认,也必须认。”林森浩在另一份信中邀请律师斯伟江重新作自己的辩护律师。
林森浩亲笔信承认投毒
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投毒后医治无效死亡,上海警方认定其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2014年2月18日,林森浩以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同年12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5年5月6日,该案二审辩护律师斯伟江发表声明,称与林尊耀解除了《委托协议》,而律师唐志坚继续跟进该案死刑辩护工作。
2015年7月7日,澎湃新闻记者获得了由林森浩父亲林尊耀亲笔书写的《撤销委托通知书(撤销委托声明书)》。
根据该声明书,林尊耀正式决定撤销与唐志坚的委托关系和授权委托。他决心更换律师主要是不认同辩护策略,不满意二审律师放过关于林森浩到底有没有投毒行为中的疑点,仅凭口供就确认林森浩的投毒行为。林尊耀决定另外聘用专业代理死刑复核业务的律师谢通祥,作为林森浩死刑复核阶段的代理律师。
对此,唐志坚于7月8日发表声明称,林森浩故意杀人案二审宣判后,林森浩本人委托其作为其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林尊耀并非委托人。“若林森浩同意其父亲的意见,我即刻退出;若林森浩拒绝其父亲意见,仍要求我为之代理,我将继续担任其死刑复核阶段律师,捍卫其合法权利。”唐志坚在声明中表示,他本着对林森浩负责的态度,目前暂不退出此案,待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法官征求林森浩个人意见后再作决定。
7月21日,澎湃新闻记者获得了林森浩的两封亲笔信。
林森浩在给父亲的亲笔信的开头写道,“本人林森浩,现作出如下决定:保留斯伟江、唐志坚作为我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对于这一决定,林森浩向父亲阐述了自己的理由:1.他不同意给自己作无罪辩护,他确实向黄洋投了毒;2.“临阵换帅往往是不利的”;3.他信任斯伟江和唐志坚两位律师。在信的结尾,林森浩写道:“爸,我是个不孝的儿子,望您老保重!”
在给斯伟江的亲笔信中,林森浩回顾了此前撤换律师的经过,并请求斯伟江重新担任自己的辩护律师。
对于两封信件的内容,斯伟江认为,从信中可以看出林森浩还是很有担当的。“他自己做了错事,他能勇于承认,说明他的悔罪态度非常坚决,也很诚恳。”斯伟江说,两封信件也反映出林森浩在看守所的日子里确实看了不少书籍,“生命有了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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