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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狐》(Hunting the 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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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
异国人怎会熟悉这猎狐的游戏,
带着双重危险:
一是跌落马背,摔的鼻青脸肿,
再是拙劣的演技引来的哄笑。
———拜伦《唐璜》
约拿达说,你不如躺在床上装病。你父亲来看你,就对他说,求父叫我妹子他玛来,在我眼前预备食物,递给我吃,使我看见,好从她手里接过来吃。
——《圣经·撒母耳记·下》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3-10-23 02:50回复

    我们驱马从湖畔漫步到山坡,天空因晴朗而显得格外空阔。槭树和黄栌为草坪铺上一层缤纷的毯子。湖面上,有绿头的野鸭悠闲地游过。坡顶的草坪,活跃着收集冬粮的松鼠,它们跳动的身姿,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划出弧线。
    一只野兔灵敏地耸动耳朵,从山丘另一侧的洞穴里探出脑袋。德雷克放出了猎狗——如离弦之箭,它们奔向那可怜的小动物。野兔在猎场的围栏内突进猛跳,无论如何也难以摆脱黏在它背后的死神。
    有几次,它突然转向,将猎狗远远甩在后面,但很快,这些许距离又在片刻间被追平。呼吸之间,我看见它的胸脯可怕地颤动,我甚至怀疑它难以负荷这致命的追逐,会因心脏爆裂而须臾倒毙。
    德雷克却像观看一出精彩的剧目似的,津津有味地欣赏着这副光景。
    也许是近在咫尺的死亡所带来的恐惧,使这小动物突生了一些勇气——它蹬起后腿猛地一跃,竟越过了那高高的二层围栏!只差一步它就将钻入草丛,逃出生天……
    “砰”,枪声响了。
    德雷克放下手枪。
    兔子倒在草地上,半个脑壳向外淌血,四肢不住抽搐。很快,它生命力流失殆尽的躯体就一动不动了。他走上前,把那具温热的尸体丢到他的战利品堆里。
    “倘若梅黛苔丝瞧见这情形,这当儿,她一定又该掉下眼泪来了。”德雷克说,“她有着过分敏感的天性,还有泛滥的同情心。这是我在教育她方面的失职——过于迟钝或敏感,这两者都妨害我们在世间的生存。不过若要说哪个更有害,我想,一定是后者。因此,一定得要她来瞧瞧我们的狩猎典礼不可。这就像一种脱敏的练习。我并不指望她能像一位女骑手般,飞身上马、装填弹药,但至少,应当学会为别人得到猎物而庆贺。话说回来,梅黛苔丝怎么还没到?”
    鹰一般锐利的目光瞄准了女佣人。
    “利姆鲁,你这玩忽职守的骄奴!”他说,“梅黛苔丝在哪儿?你怎么还没把她带来?”
    “老爷啊!”深色皮肤的女佣几乎跪伏在地,颤抖地说,“小姐正在梳妆啦,她正在梳妆。”
    德雷克冷哼一声,丢下他的鞭子,扬长而去。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23-10-23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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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季的森林里应有尽有,蓝莓和越橘的果实沉甸甸地挤占了灌木丛。世界仿佛一张调色板,用各式各样明快的色块,诉说着。
      德雷克劝我试试双筒猎枪,我以不会使枪为由婉拒了。我私下并不赞同狩猎作为贵族们打发时间或取乐的方式,我十足感到这是对生命的碾轧和轻视。但是,当着主人的面,我实在不好说什么。
      “克劳狄乌,像个男子汉一点儿吧!”德雷克说,“我简直不能想象,你说你一生中不曾扣动一次扳机、放出一枚子弹?”
      枪!最灵敏的机械造物,喂养一些火药实弹,它就加冕凡人无上的权力——竟使他得以像一位残暴的朱庇特那样,用弹指间放出的雷霆霹雳去随意判处生灵的运命!
      我摇了摇头,既是对他的答复、也是对我心底这一命题的暗自否决。
      “拿着。”他把他的猎枪丢给我,绕到我身后,不容我争辩,强迫我摆出射击的架势。我的大脑一片空白,目光空空地越过瞄准镜。草地上,有几只喜鹊或寒鸦之类的鸟儿在觅食。更远处,是一群安详地低头吃草的美利奴绵羊。德雷克死死按着我的手,贴在我耳畔命令般说道,开枪。我咬了咬牙,认命般地胡乱扣动扳机。
      “砰”的一声,枪口冒出令人晕眩的电光火石。鸟群惊散、羊群乱逃。
      没有射中。
      我被抽去全部气力一般跌坐在地,大口喘息。德雷克则在一旁哈哈大笑。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23-10-23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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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23-10-23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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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23-10-23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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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23-10-24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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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自然景观描写得太“程式化”,明显“搜肠刮肚”。“喜鹊”太中式,“寒鸦”太“业余”,“渡鸦”或“秃鼻乌鸦”才是西方文学中的常见名词。那两种树用得还行,如果能有“山毛榉”之类的会更“贴切”一些。松鼠去草坪上?有点“碰巧”,像是某副电脑桌面的印象。兔子在洞穴旁,遇见危险却跑出去“逃命”?能“活”那么久也是挺不容易。
              兔子被手枪打死时,“你”就像在脚下观察一样。但我觉得,稍等一下,等枪主人走到“几十米开外”捡回来,再凑近仔细观察更好一些。还有,“手枪”用来打兔子,“思路清奇”,手枪在那个场景中应该是奢侈品,即便在战争中手枪也是“高端货”,多用于自卫或自裁,而非杀敌。狩猎有专门领域内的器械,更好用也更便宜,比如双筒猎枪之类。
              长尾雉鸡,西方有吗?松鸡不比用这个好?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3-10-27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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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北楼 松鼠和寒鸦来源于生活经验(第一张图远处也有个喜鹊…)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23-10-27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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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猎狐。
                  屠格涅夫酷爱打猎,《猎人笔记》是最好的文学启蒙作品之一,只不过《猎人笔记》“不务正业”,真正有关打猎的情节太少了。
                  托尔斯泰好像“不怎么”喜欢打猎,他去庄园主要猎某种鸟,而非猎狐。
                  阿斯塔菲耶夫详细讲过“猎狐”的故事,赤狐,主要指北极赤狐,活动在北极圈附近吧,有换毛行为,冬白夏赤灰。猎狐有季节,在秋末冬初,要深入极圈,用陷阱才能获得最好的狐皮,猎枪会损坏皮料。最好的皮毛甚至要活取。
                  但是作为狩猎娱乐活动而非一种事业,就是另一回事儿了。国内有部老电影《火狐》,讲两个猎人想要顶名贵的红色狐狸皮,最后两人在雪堆里双手互相抓着抬起来,躺地上仰天大笑,说不清悲喜。
                  怎么讲呢,作为内容应该没大问题,但又更多的空间去展示吧。
                  我相信比一个突兀的爱情插曲更吸引人。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23-10-27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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