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义务教育教师竞聘上岗部门内容
1.落聘人员。凡参加竞聘而未被学校聘用的教师视为落聘人员,落聘人员原则上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岗位有空缺的学校工作(城区学校落聘教师到A区工作,其他区域落聘教师原则上安排到同区域学校工作)。
落聘人员上岗前,县教育局适时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
2.拒聘人员。凡不属于直聘人员且不参加竟聘上岗人员视为拒聘人员。拒聘人员由中心校或县直学校视情安排工作或参加县教育局组织为期一周的集中学习班学习。学习结束后仍不服从工作安排人员,待岗。
(二)管理。
1.落聘人员。一是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接受新工作单位管理;二是由新工作单位考核,考核结果反馈到工资关系所在学校;三是在现单位工作满两年后回原单位参加竞聘;四是落聘人员不服从新单位工作安排的,按照待岗有关规定处理;五是落聘人员两年内县域内不予流动。
2.待岗人员。一是当年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二是次年根据工作表现确定等次,仍不合格者有关部门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处置。(三)待遇。.
1.落聘人员在落聘的两年内奖励绩效工资按原所在学校教师平均绩效的70%发放,年终奖励性绩效奖金按原所在学校标准的70%发放。
2.落聘人员按新任教学校标准执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3.待岗人员待岗期间不享受年终奖励性绩效奖金和绩效工资(含奖励性绩效和基础性绩效),按规定标准发放最低生活费。
1.落聘人员。凡参加竞聘而未被学校聘用的教师视为落聘人员,落聘人员原则上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岗位有空缺的学校工作(城区学校落聘教师到A区工作,其他区域落聘教师原则上安排到同区域学校工作)。
落聘人员上岗前,县教育局适时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
2.拒聘人员。凡不属于直聘人员且不参加竟聘上岗人员视为拒聘人员。拒聘人员由中心校或县直学校视情安排工作或参加县教育局组织为期一周的集中学习班学习。学习结束后仍不服从工作安排人员,待岗。
(二)管理。
1.落聘人员。一是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接受新工作单位管理;二是由新工作单位考核,考核结果反馈到工资关系所在学校;三是在现单位工作满两年后回原单位参加竞聘;四是落聘人员不服从新单位工作安排的,按照待岗有关规定处理;五是落聘人员两年内县域内不予流动。
2.待岗人员。一是当年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二是次年根据工作表现确定等次,仍不合格者有关部门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处置。(三)待遇。.
1.落聘人员在落聘的两年内奖励绩效工资按原所在学校教师平均绩效的70%发放,年终奖励性绩效奖金按原所在学校标准的70%发放。
2.落聘人员按新任教学校标准执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3.待岗人员待岗期间不享受年终奖励性绩效奖金和绩效工资(含奖励性绩效和基础性绩效),按规定标准发放最低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