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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别调整的医美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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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射频浅表治疗设备
射频浅表治疗设备,进行了管理升级,从二类升级为三类,此外还对预期用途进行了细化,从原来的“用于面部、体部、颈部等非创伤性浅表治疗”,改为“用于治疗皮肤松弛,减轻皮肤皱纹,收缩毛孔,紧致、提升皮肤组织,或者治疗痤疮、瘢痕,或者减少脂肪(脂肪软化或分解)等。”品名举例也进行了较大调整,从“高频电场皮肤热治疗仪”调整为“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


IP属地:福建1楼2023-11-14 12:29回复
    02
    水光针,注射用透明质酸钠溶液
    市面上常见的“水光针”也正式纳入管理,分类目录调整内容明确,预期用途为“用于注射到真皮层,主要通过所含透明质酸钠等材料的保湿、补水等作用,改善皮肤状态”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溶液,按照三类器械监管。作为破皮类注射项目,水光类产品应先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的Ⅲ类医疗器械认证,才可以生产销售。


    IP属地:福建2楼2023-11-14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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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医用面膜,液体、膏状敷料
      液体、膏状敷料(非无菌提供)由Ⅰ类医疗器械调整为Ⅱ类医疗器械。在化妆品、护肤品甚至医美市场,一直存在“医用面膜”“械字号面膜”,其实所谓“械字号面膜”,其实是医用敷料,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医用敷料。还有另外一种类型,那就是医用冷敷贴,该类产品均按照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和第二类医疗器械在申请产品资质的行政许可上有着巨大的差别,根据相关法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实行备案管理,仅需提供相关资料,免临床评价,资料符合通过即可发证,发证后三个月内进行检查。而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注册管理,需要提供相对详细的资料包括临床评价资料,经过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现场检查,通过后才能发证。


      IP属地:福建3楼2023-11-14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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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等调整内容也能窥见相关医疗器械、药物等产品目前的严谨程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IP属地:福建4楼2023-11-14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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