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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现场的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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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问题
1、第一现场在室外还是在室内?
2、第一现场是凶手居所、出租屋、旅馆还是其它非居住或废弃房屋、场所?
第一现场指的是杀害被害人的场所,不一定是分S场所,两者有所区别,分S场所必须有处理S体的条件,而第一现场则可以不需额外条件,第一现场和分S现场可能是同一处,也可能是不同之处。
S体处理方式和时间可知,分S现场是室内居家环境或食品加工场所,这两种环境都有日常使用工具、烹饪条件和私密空间。
那么,被害人是在室外被害后转移到室内处理,还是整个作案全程都是在室内?这个问题就需要相关线索支持了,我们只知道大概的情况,寒冬腊月的傍晚时分,被害人未吃晚饭外出,而案发之前有反常的旷课表现,这种表现我认为很可能和案发有某种联系的。
未吃晚饭外出,能有什么事呢?是单纯地外出吃饭散步,还是有其他事?没有给老师、同学、家人等留下任何消息,间接说明其一去不回是出于其自身意料的,从其日记来看,也应该是没有相关邀约或交往线索的,说明这很可能是一种随机性意外案件,后面处理S体的方式和抛S的方式存在潦草、前后矛盾、条件不足的迹象也佐证了是非预谋作案。
既然是意外案件,就有可能是室内作案,因为预谋作案的特点是应该尽量避开和自己存在身份关联的场所,同时,意外案件也可能是在室外随机性案发,在这样的时间段,没有任何目击线索,这样的可能性是比较低的,要判断案发时的目击概率,就要看其所经位置的环境和准确死亡时间,倘若是室外意外案发,然后转移到室内分S,我觉得这种概率是比较低的,一是因为案发时间段增大了目击概率,二是再次转移S体需要条件,同时加大了一次目击概率。因此,结论是被害现场和分S现场均在室内,至于是否是同一个现场,即是否存在转移分S现场,对案由和定位凶手没有关系。这样一个现场推测逻辑应该是客观理智不偏激的。
那么奇怪的问题就产生了,作为一个年轻女学生,她为什么要独自去到一个男人家里?除了同学、老师、女性朋友,其它的应该是违反常理的,也就是说不大可能,这是很合理的通常现象。然而,以警方如此高强度的深度排查,说明也不大可能是熟人,则只能是一个陌生人,或者来往不多的人,又或者也并不算陌生人,只是因某事务接触但不交往,比如快递员、外卖员、推销员就属于此类。
接下来需要解释的矛盾就是,她是如何进入一个陌生男人的家中的?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11-16 16:57回复
    不告诉你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3-11-16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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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提前吃了晚饭外出的,有资料说她外出时有人看见她手里攥着零钱。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3-11-16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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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猜想丶拿钱去看医生丶被老医生谜倒丶拉回自己住宅丶医生妻子己去丗丶他是退休人员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3-11-17 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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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人说南人进屋吃饭不脱衣96年更不会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3-11-17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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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年的指纹提取技术一定是有的,呼兰大侠案的嫌疑人指纹提取在10年后识别了好多遍都没有发现任何有比对成功的人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23-11-17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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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音间一般没有排水口。录音间的设计主要是为了进行声音的录制和保存,而不是用于其他水性液体物质的存储或排放。因此,通常不会设置排水口。如果需要使用录音间并涉及到水分处理的问题,可以考虑在合适的位置安装适当的设备或者设施来进行妥善的处理和管理。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23-11-17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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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大案,警方在确认受害人前就偏重案中存在凶手性侵行为,所以确定受害人后排查范围是将女性排除在外;警方(法医)的性侵判断偏重,主要是依据早先的南大抛区受害人外阴状态初判结合后来的水佐岗抛区带(男性化)血手掌印痕的单人床单。受害人失踪时是处女,抛出来外阴状态呈现非处状态,依据凶手的作案动机及目的,如果是刻意选择处女作为被害人,非性侵又刻意在外阴上呈现符合性侵状态以及佐以非性侵检材的物证去强化警方先前的性侵判断,理论上凶手可以是独居女性,也可能是夫妻。重点关注独居男性岂不是偏执一端?


                IP属地:重庆8楼2023-11-19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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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物证证明案子没有破案的机会了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23-11-19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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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设这个案件是个人犯罪案件的话,不考虑移植手术这种阴谋论,那么个人认为在对比凶手留下的指纹时,应该首先从当晚最有可能接触刁爱青的男性进行对比,比如附近理发师,诊所医师,其次附近租房子的单身男性,餐馆老板也应该进行对比,其次再考虑学校内的男老师进行对比。个人感觉学校的男老师也有一定几率在校外作案,男同学的话重点排查本班男生,其他班级男生概率太小基本上可以排除。


                    IP属地:贵州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4-01-20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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