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我妈和一个邻居认识。邻居自称在大学食堂当库管,我妈去邻居做客时发现其工作牌。 由于我妈热情、大方,疫情期间没有工作,邻居介绍我妈去食堂工作,等疫情结束就上班。 过了一段时间,邻居称大学食堂其中有一个档口空了出来,邀请我妈合伙承包这个档口,因为要介绍我妈去工作所以也同意了。 因为疫情原因,邻居说档口的位置变多了,慢慢的增加到3个档口。邻居说认识大学食堂的一个教授,教授与食堂老大商谈,最终于2023年4月份,承包大学其中的一个食堂。 之前由于疫情期间也没有签合同也没到大学食堂看一下,之后说食堂合同签几年的原因与食堂老大没谈好,最后说因为合同闹到"×"去了,邻居称其丈夫与那边商谈,去那边请客吃饭,与那边学校达成合作承包一个新开的食堂。(邻居、帮邻居忙的教授,食堂主任,管理食堂的老大/最后掉到××大学管理新食堂) 由于邻居与食堂主任的利益纠纷,与2023年8月底,食堂承包结束。之后我妈就食堂盈利的钱一直找其追要。 2024年1月5日,说要给现金(因怕个人所得税)拒绝,6日,要我妈与其往来的资金明细(因为要钱的事闹得有点僵,没同意),8日,说要给钱,突然拉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