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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是不同的。
从古至今,大多数的文人墨客便爱于在夜中用文字来抒发自己的情感,常是推开窗来赏月,又或是在夜中去思考,亦或是与友人闲谈些家长里短的事来。古往今来,似是在夜里赏月能给予他人过多的思想情感,这么一想,却也还算是说得通些,你想:若是不在夜间赏月而去白天赏日的话,大抵是会伤到自己的眼睛罢!
我想,我也是位爱夜者。
人的言行,在白天与黑夜里也便是会大不相同的,若是说白天之中你的脸与身兴许是有着层包裹着自身的皮与面具,那么在深夜时,你也便会是以赤裸裸的形态,面对着这片黑暗的世界。
相对时间的同一物,却亦是不尽相同的了:白天踩得实的是地面,夜里踩不实的也是地面。
白天过后,一切事物将返回原本的归宿,醒着的人会睡了,“睡着”的人便“醒了”,大抵是撕下那层皮罢,寻求到了“醒着”的自己。
夜的颜色是昏沉的,但本质上却又是某种意义上的“亮”,明亮的是这份独有的、让我们去展示三我中的“自我”的时间。
这是必要感谢的夜的恩惠。
而每每是夜,稍静下来时,才会反思自己,才会醒自己的。夜是寂静的,夜也是孤独的。虽说爱夜的人多,但却又不全是孤独者,也会有闲者以及见不得光明者。
即使是夜,也是分两种的:明亮而又洁静的夜;黑暗而又昏沉的夜。
爱夜的人在必要时也将拥有着一双看夜的眼睛与听夜的耳朵。
看夜时,也会看到白天下的君子打几个哈欠,看到爱侣们在夜晚中的互相缠绵,这便被称为“真实感”
如若说夜是拥有着寂静的真实,那也愈会认为那人来人往的白天隐藏着那些大黑暗,那些夜里的真实,无非是在白天里披上衣服,点缀上妆容,以此等虚伪的样子面对着世界。
再望夜时,也能发现的了细节:归家的白领提着手中皮包走出大厦,穿梭于这条条道路之中,脸上那严肃的神情却也在刹那间消失不见,渐渐展开眉目,叹上口气,加快脚步,迈向家中去。
“为何要爱夜?”我曾是会思考这个问题良久,但在夜中所处时间愈长,也便愈合感觉到孤独。大多数的人认为夜只一是片漆黑的真实,便会劝我:不要去爱夜那漆黑的真实,去爱那光明的白日。但在有过孤独的体验后,我也便会笑着回上一句:我不爱那虚伪的光明,我爱这漆黑的真实。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以下为鲁迅原文:
爱夜的人,也不但是孤独者,有闲者,不能战斗者,怕光明者。
人的言行,在白天和在深夜,在日下和在灯前,常常显得两样。夜是造化所织的幽玄的天衣,普覆一切人,使他们温暖,安心,不知不觉地自己渐渐脱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
虽然是夜,但也有明暗。有微明,有昏暗,有伸手不见掌,有漆黑一团糟。爱夜的人要有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君子们从电灯下走入暗室中,伸开了他的懒腰;爱侣们从月光下走进树阴里,突变了他的眼色。夜的降临,抹杀了一切文人学士们当光天化日之下,写在耀眼的白纸上的超然、混然、恍然、勃然、粲然的文章,只剩下乞怜、讨好、撒谎、骗人、吹牛,捣鬼的夜气,形成一个灿烂的金色的光圈,像见于佛画上面似的,笼罩在学识不凡的头脑上。
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与的光明。
高跟鞋的摩登女郎在马路边的电光灯下,阁阁的走得很起劲,但鼻尖也闪烁着一点油汗,在证明她是初学的时髦,假如长在明晃晃的照耀中,将使她碰着“没落”的命运。一大排关着的店铺的昏暗助她一臂之力,使她放缓开足的马力,吐一口气,这时才觉得沁人心脾的夜里的拂拂的凉风。
爱夜的人和摩登女郎,于是同时领受了夜所给与的恩惠。
一夜已尽,人们又小心翼翼的起来,出来了;便是夫妇们,面目和五六点钟之前也何其两样。从此就是热闹,喧嚣。而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黑狱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却依然弥漫着惊人的真的大黑暗。
现在的光天化日,熙来攘往,就是这黑暗的装饰,是人肉酱缸上的金盖,是鬼脸上的雪花膏。只有夜还算是诚实的。我爱夜,在夜间作《夜颂》。


IP属地:吉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01-31 01:36回复
    (本文作者仅有初二,念各位嘴下留情,多谢


    IP属地:吉林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01-31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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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吉林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4-02-16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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