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3年10月份在华鑫现代城C3-1-402租了这一家房东的房子,合同时间为一年,租金一万二外加一千块押金,但是因为工作变动,只住了三个半月,提前一个月告知了房东,并且愿意承担一千块的押金和整月的房租(这很正常),提前一个月说的时候房东也说没问题,也就是说按照住四个月算,结果今天退房的时候,房东说我是短租,我住的这四个月要按照一个月两千块去算,直接狮子大开口,还不允许我转租,无奈之下只能报警协商,最后在派出所协商下,他才给我退了六个月房租,也就是六千块。事实摆在这里,大家该避雷避雷吧[表情][表情]真是太给济阳丢人了[图片][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