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記憶含混不清,若不能假托于某些無關緊要的形式,恐怕並不足以再續鮮明。坦白說,我最先忘記的就是他的樣子,因為所有的菲林我俱已焚燬,暗房上鎖,未衝出來的膠片也付之一炬。然後是他的聲音:電子元件的老化跟丟失倒是其次,我主動上繳了一切能夠記錄我們彼此存在的影像,對象則是公寓背後一天兩收的垃圾站台。為了避免後悔,我特地在福至心靈的當時掐點,再過一刻鐘回頭,它跟他就都已經遙遙無期。十年之中,我反復反芻我曾為了忘卻而做出的一切努力,最終收穫了一個若即若离的关键事實:在到達遺忘之前的每一瞬間,其實,都是在摧毀忘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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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與遺忘、失散於尋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