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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鹿与诗:曹丕曹叡父子关系史向梳理与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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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约1.5w字
写这篇关于曹丕与曹叡的整理,并非一时起意。史书材料的短缺以及二创作品中片面单薄的呈现,让这对父子及其关系的形象渐渐变得单一和刻板,甚至造就了某种先验的印象。而简单地认为文明父子之间仅存有仇恨情绪,显然是有失偏颇的。纵观史料,曹丕与曹叡尽管不是纯然的“父慈子孝”,他们的关系也至少是动态而复杂的,值得我们摆脱第三方的介入、相对独立地看待他们。这篇整理尽可能全面地采撷多方材料与专业著述,在避免过多涉及旁人、做出武断结论的前提下,提供一个谨慎的视角。
因此,我们想要解答的核心问题是:在史书记载中,曹丕与曹叡有着哪些互动?父子关系有着怎样的发展变化?未做太子前的曹叡真的备受曹丕冷遇吗?曹叡对曹丕是抱着完全的负面情绪吗?曹叡的文学与施政举措,又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了父祖的影响?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本篇整理尽可能采用与曹丕曹叡二人都相关或单独相关的史料证据,并尽量规避对第三方的提及与牵涉(这样做并不是有意回避关键问题,而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粉群争端,本整理也不会对文明父子外的第三人进行任何评断,也请大家不要在评论区或转发区过分展开第三人相关的讨论);为保证最基本的客观可信,本篇整理会对正史即《三国志》《晋书》之外的史料(包括裴注部分)进行一定的商讨与辨析,所引用的二手文献均为经过审慎考辨的专业论著;我并无文史专业背景,如有错漏,欢迎对文中内容有任何想法的朋友批评指正,一起讨论探究。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04-28 23:07回复
    01. 曹丕与曹叡的互动关系探究
    ▋帝国前夜
    一对皇家父子的“恩怨纠葛”,往往要从继承人之位说起。
    黄初二年为齐公,三年为平原王。以其母诛,故未建为嗣。《三国志·魏书·明帝纪》
    《明帝纪》中给出了曹叡身为长子却迟迟没有被立为太子的原因:生母甄夫人的死亡。尽管封建王朝中,后妃与皇子的身份地位相互影响总是在所难免,这一描述也不可谓不简略。而裴松之所引《魏略》对这个“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展开:
    《魏略》曰:文帝以郭后无子,诏使子养帝。帝以母不以道终,意甚不平。后不获已,乃敬事郭后,旦夕因长御问起居,郭后亦自以无子,遂加慈爱。文帝始以帝不悦,有意欲以他姬子京兆王为嗣,故久不拜太子。
    这段记载牵涉人物众多,文帝曹丕前后做了两个决定。第一个决定是将时年16岁的曹叡交给郭皇后抚养,文中给出的原因是“郭后无子”,但从这一行为的实际意义上来说,将曹叡交由皇后养育,可以将其身份由长子转落实为嫡长子,实质上对于曹叡日后继承大统有所增益。不过,这却没能抚慰曹叡因“母不以道终”而产生的不平之心。
    曹叡敬事郭后的举动被交代为“后不获己”(后来出于不得已),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父子关系可能较为僵硬。于是曹丕又做出了第二个判断,开始考虑另立太子,却迟迟没有下定心意。
    如果我们采信《魏略》的记载,不难发现曹丕与曹叡在这一事件中的关系及对彼此的态度,呈现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曹丕并没有因为甄夫人的事件对曹叡立即转变态度,也没有因为对继承人的想法发生变化而立刻做出决定;曹叡在继承权与母子感情的问题上,也出现了权衡的表现,或者说,无论曹叡在此事前后对父亲抱有怎样的感情,他都不愿意因此而失去继承皇位的资格。那么在生母死后,曹叡的继承人地位与待遇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因母得罪”被贬为平原侯是曹叡皇子时期的一个重要事件。关于这一事件,古今史家都做过讨论,主要疑问集中于“废为平原侯”的记载来自《晋书·阎缵传》。或许是出于为尊者讳的考虑,《明帝纪》中并没有相关记载,但《三国志·魏书》的其他传记中,存在曹叡作为平原侯的描述:
    俭袭父爵,为平原侯文学。《三国志·魏书·王毌丘诸葛邓钟传》
    卢弼认为毌丘俭传记中的“平原侯”是文献传世过程中的误写,“此传‘侯’字当为‘王’字之误。”不过卫臻传记中同样出现了曹丕以“平原侯”这一身份去咨询卫臻对于曹叡的评价,并非一处孤证。在这里我们姑且采信“平原侯”这一称呼,那么曹叡曾经在某一时期成为过平原侯这件事,应该是可信的;同时又因为曹叡曾在曹丕做魏王时期就被封为武德侯,曹丕诸子早期并无改换封地的记录,故而平原侯这一身份并不是正常调动的判断,也可以姑且信之。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4-04-2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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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在于曹叡成为平原侯的时间。《三国志》和《晋书》中都没有相关记载,而《明帝纪》则给出了曹叡爵位变动的两个时间:黄初二年为齐公,黄初三年为平原王。有些朋友认为曹叡是在黄初三年成为平原王后,再于之后的某个时间被贬为平原侯,但这一说法并没有充分论据支撑。首先甄夫人死于黄初二年,如果曹叡没有在黄初二年与三年之间受到牵连,不太可能在之后突然被贬为侯爵,或者说如此突如其来的变动却没有任何记载或引起朝臣的议论,本身也不太合理。其次平原对于曹叡来说并不是令人生厌的地方,相反,他对于这个封地应该颇有感情,甚至还寄托着爱重之心。在爱女曹淑死后,曹叡将她追封为平原懿公主,并过继了明元郭皇后的从弟,继承平原侯的爵位:
      明帝爱女淑薨,追封谥淑为平原懿公主,为之立庙。取后亡从孙黄与合葬,追封黄列侯,以夫人郭氏从弟惪为之后,承甄氏姓,封惪为平原侯,袭公主爵。《三国志·魏书·后妃传》
      那么,曹叡被贬为平原侯一事是否可能发生在黄初二年至三年(被封为平原王)之间?答案是可能的。在短时间内爵位多次调动并非孤例,曹植曾于黄初二年被贬为安乡侯,同年改封为鄄城侯,次年即黄初三年,又封为鄄城王。
      黄初二年,监国谒者灌均希指,奏“植醉酒悖慢,劫胁使者”。有司请治罪,帝以太后故,贬爵安乡侯。其年改封鄄城侯。三年,立为鄄城王,邑二千五百户。《三国志·魏书·任城陈萧王传》
      基于此,有观点认为曹丕有意在黄初三年后另找时间将曹叡从平原王贬为平原侯、并直到册立太子前都不曾恢复其王位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如果说在中国封建王朝的历史中,后妃与皇子的地位相互影响牵制是一件在所难免的事,那么曹丕对曹叡的态度有可能随着时间而改变吗?答案也是可能的:
      初,文帝与平原侯植并有拟论,文帝曲礼事彧。及彧卒,恽又与植善,而与夏侯尚不穆,文帝深恨恽。恽早卒,子甝、霬。以外甥故犹宠待。《三国志·魏书·荀彧荀攸贾诩传》
      荀恽是荀彧的儿子,曹丕对待荀彧谦卑敬畏,但因为荀恽与曹植亲善的同时又与夏侯尚交恶,因此为曹丕所忌恨。曹丕对荀彧的敬爱没有影响他对荀恽的不满,而对荀恽的不满,也没有影响曹丕对荀恽与安阳公主的两个孩子、也就是自己的外甥宠爱优待。对比这段记载,我们可以发现,曹丕对后辈的态度并不是完全由他对其长辈的看法决定的。
      在诸多认为曹丕曹叡父子关系紧张的观点中,多以曹丕病重临终前才立太子为主要论据之一,指出曹丕正是出于对这位长子的不满才迟迟不立储君。然而很多朋友忽略的是,在仅仅作为皇子的那些岁月里,曹叡在事实方面享受着一个帝国继承人的待遇。
      对于这位天资聪颖的长子,曹丕无疑是寄予厚望的。尽管史书中很难找到曹叡小时候与曹丕的父子互动,但继任魏王后,曹丕便给时年14岁的曹叡找了当代大儒郑称做老师,《以郑称为武德侯令》中的文字“致连城之价,为命世之宝”,也可以看出曹丕对于培养曹叡的期待和要求:他希望这个儿子能成为“命世之宝”,并请求郑称勉力辅佐、早晚入内,让曹叡的才情与志向能够充分发挥出来。
      《三国志·文帝纪》引注《魏略》曰:以侍中郑称为武德侯傅,令曰:“龙渊、太阿出昆吾之金,和氏之璧由井里之田;砻之以砥砺,错之以他山,故能致连城之价,为命世之宝。学亦人之砥砺也。称笃学大儒,勉以经学辅侯,宜旦夕入侍,曜明其志。”
      武德侯是曹叡在曹丕即位后所受的封爵,也是曹叡得到的第一个爵位。在此之前的曹操掌权时期,曹叡虽然深得祖父的宠爱优待,但并无封爵记录。这应该不是因为王孙不可以封爵。可以与之对比的是司马懿的孙子司马攸,因为随祖父平叛王凌(此时的司马懿并无王爵),得到了长乐亭侯的爵位:
      才望出武帝之右,宣帝每器之。景帝无子,命攸为嗣。从征王凌,封长乐亭侯。《晋书·列传八·宣五王文六王》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4-04-28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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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族背景对于继承人的竞争力也至关重要。在婚嫁方面,初为平原王的曹叡得以与河内虞氏联姻。虽然并无直接材料能够证明是曹丕为儿子选择了这样一桩姻亲,但考虑到此时曹叡平原王的身份,至少可以肯定这是曹丕在位时期发生的事。尽管我们如今很难判断河内虞氏究竟属于何等地位的士族大户,但从虞夫人得知自己无法被立为皇后的反应来看,她对自己的家世还是相当自信的,至少和她所讽刺的“贱门贱户”有所区别:
        初,明帝为王,始纳河内虞氏为妃,帝即位,虞氏不得立为后,太皇卞太后慰勉焉。虞氏曰:“曹氏自好立贱,未有能以义举者也。然后职内事,君听外政,其道相由而成,苟不能以善始,未有能令终者也。殆必由此亡国丧祀矣!”虞氏遂绌还邺宫。《三国志·魏书·后妃传》
        回顾《三国志》中对于明帝及齐王芳朝的重臣记载,我们不难发现许多人正是曹叡做皇子时期与之结交、培养的班底,其中曹爽和曹肇,是曹丕最为信重的宗室兄弟曹真与曹休的孩子。根据《文帝纪》的记载,曹叡正式成为太子的时间非常短暂,而这些重要政治人物(包括曹叡的明悼毛皇后)的传记中却多次提到“明帝在东宫”这一时间段,显然是将曹叡作为皇子的数年都纳入了“东宫”这一范畴。
        爽字昭伯,少以宗室谨重,明帝在东宫,甚亲爱之。《三国志·魏书·诸夏侯曹传》
        以东宫之旧,甚见亲待。《三国志·魏书·王毌丘诸葛邓钟传》
        《魏略》曰:初,明帝在东宫,丰在文学中。《三国志·魏书·诸夏侯曹传》
        《魏略》曰:轨以才能,少有名声。明帝在东宫时,轨在文学中。黄初末,出为长史。《三国志·魏书·诸夏侯曹传》
        明悼毛皇后,河内人也。黄初中,以选入东宫,明帝时为平原王,进御有宠,出入与同舆辇。《三国志·魏书·后妃传》
        一位皇子有可能在尚未成为太子的时候、在史书中以“太子”代称,曹丕的相关记述中也常见“文帝在东宫”“世子”等描述和指代。但“帝在东宫”恐怕不能视为一种毫无意义的描述,曹叡登基后,也在诏书中提及“朕在东宫”“总公卿之议”:
        《改正朔诏》:黄初以来,诸儒共论正朔,或以改之为宜,或以不改为是,意取驳异,于今未决。朕在东宫时闻之,意常以为夫子作《春秋》,通三统,为后王法。正朔各从色,不同因袭。自五帝、三王以下,或父子相继,同体异德;或纳大麓,受终文祖;或寻干戈,从天行诛。虽遭遇异时,步骤不同,然未有不改正朔,用服色,表明文物,以章受命之符也。由此言之,何必以不改为是邪?《宋书·礼志一》
        《改元景初以建丑月为正月诏》:文皇帝践阼之初,庶事草创,遂袭汉正,不革其统。朕在东宫,及臻在位,每览书籍之林,总公卿之议。《宋书·礼志一》。又略见《魏志·明帝纪》注引《魏书》,又《册府元龟》四
        曹叡本人与后世史家在此达成了一种默契:尽管曹丕选立太子的心意迟迟不定,或有所动摇,但这都没有对曹叡继承人的地位造成实质的影响。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4-04-28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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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君的确立并非一朝一夕的决定,而是一个需要结合当世政治局面、政权存续的实际需求,充分考量与权衡的漫长过程。黄初五年到六年伐吴频繁,等到曹丕重新回到洛阳中枢已经是黄初七年春,曹丕直至病重前才确定继承人,或许和频繁的流动、繁琐的政务也有一定关系,而并非只能代表他对曹叡怀有疑虑。
          又魏文帝惧于见废,夙夜自祗,竟能自全。及至明帝,因母得罪,废为平原侯,为置家臣庶子,师友文学,皆取正人,共相匡矫。兢兢慎罚,事父以孝,父没,事母以谨,闻于天下,于今称之。《晋书·卷四十八·列传第十八·向雄段灼阎缵》
          《魏书》曰:帝容止可观,望之俨然。自在东宫,不交朝臣,不问政事,唯潜思书籍而已。
          多方材料可以佐证,曹叡在定储之前有过一段韬光养晦的阶段,不结交朝臣、不议论朝政,以维护自己对于继承权的竞争力。但史书上依然留下了不少曹叡与曹丕及其他大臣的交谈记录,且根据卫臻对于文帝子嗣的评价,可知魏国政坛对于皇子们的情况并非一无所知。而即位之后,曹叡面对东吴与蜀汉进犯的一系列举措部署,除了显示出他优秀的战略眼光与政治能力外,也能表明在登基前作为皇子的曹叡,对于两国外敌的情况早有了解。可见曹叡虽然低调行事、不参与朝臣纷争,但并没有将自己完全隔绝在朝堂之外。
          及文帝即位,东海王霖有宠,帝问臻:“平原侯何如?”臻称明德美而终不言。《三国志·魏书·桓二陈徐卫卢传》
          尽管曹丕向卫臻提问的同时,拿年纪尚小的曹霖与曹叡作比较,但他还是更想知道卫臻对曹叡的看法。而面对卫臻对曹叡的称赞,曹丕也没有提出任何反驳。
          事实上,皇子时期的曹叡对于朝政也并非全然回避。黄初初年魏廷有关改正朔的讨论,曹叡便紧密关注并作著述表达自己的观点:
          《魏书》曰:初,文皇帝即位,以受禅于汉,因循汉正朔弗改。(明)帝在东宫著论,以为五帝三王虽同气共祖,礼不相袭,正朔自宜改变,以明受命之运。
          曹叡登基后对于曹魏的正朔礼法问题展开了再度的讨论与完善,其诏书中也表明皇子时期的他便对此格外留意,诏书原文已在上文罗列,而改正朔的具体措施以及黄初时期曹叡的其他作品,则将于下文中曹叡的文学与政策部分详细阐述。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4-04-28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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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还是不送,这是一个问题
            黄初七年六月戊寅,魏文帝曹丕下葬首阳陵,一切皆从《终制》,这位未及不惑便英年早逝的皇帝还是得到了他理想中的葬礼。但那一日盛夏酷热难当,于是出现了被许多人视为曹叡仇恨曹丕“铁证如山”的一段记载:
            《魏氏春秋》曰:明帝将送葬,曹真、陈群、王朗等以暑热固谏,乃止。
            这一段记载虽然出自东晋孙盛私修的《魏氏春秋》,但所述的明帝曹叡没有为父亲送葬的事实应该并无问题。因为《三国志》本传中杨阜的上表中再次提到了此事,只不过这次上表发生在曹叡坚持要为未满月的小女儿曹淑送葬的情况下:
            帝爱女淑,未期而夭,帝痛之甚,追封平原公主,立庙洛阳,葬于南陵。将自临送,阜上疏曰:“文皇帝、武宣皇后崩,陛下皆不送葬,所以重社稷、备不虞也。何至孩抱之赤子而可送葬也哉?”帝不从。《三国志·魏书·辛毗杨阜高堂隆传》
            综合两条史料原文,我们唯一能确定的事实是:曹叡并非单单不给父亲曹丕送葬,祖母卞夫人(明帝即位后她被封为太皇太后)死后,作为孙子的曹叡也没有送葬。事实上,除了在为爱女曹淑送葬一事上特别坚持外,曹叡也并无为其他尊长或子嗣送葬的记录。因此仅凭“曹叡没有为父亲曹丕”送葬一事来论证曹叡对曹丕心怀仇恨,显然过于片面。
            杨阜是明帝一朝非常有名的直臣,曹叡对他非常敬重,却也在很多事情上与他态度相左。杨阜所持的官方说辞是以社稷为重。这当然是一个还算体面和正当的理由,与《魏氏春秋》中曹真等人以天气炎热为由劝阻曹叡如出一辙,可以解释为新帝登基需要格外保重身体,以应对政权过渡的薄弱环节中可能出现的种种事态。而从杨阜的措辞来看,不为父亲与祖母送葬似乎并不是非常严重的问题,问题在于曹叡不应该为如此年幼的孩子大动干戈,换句话讲,这不合礼制。
            《三国志》中对于“帝爱女淑”的隆重丧事多次提及,可见这的确是太和六年曹魏朝堂的一件大事。而根据杨阜和陈群等人的上表内容可以看出,之前似乎并没有这样的情况。除了这位早死的公主外,曹叡的诸位皇子也年幼夭折,其中一位皇子曹冏就死于黄初七年(226年)十月,可见为早夭幼子送葬这件事是曹叡对爱女曹淑的特例。由于曹叡并非只有一位女儿,他还有女儿至少活到了出嫁年纪(如任恺所迎娶的那位齐长公主),再加上文献记载与考古发现,我们唯一能确定的是曹叡对早夭女儿曹淑的宠爱非同一般,而以这份特殊的宠爱去反证曹叡对于未亲自送葬的人——包括父亲、祖母,以及没有记载过的早逝诸子——抱有仇恨或厌恶情绪,并不具备十足的说服力。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4-04-28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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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一提的是,在黄初七年的炎夏中出面劝阻曹叡为父送葬的陈群,在太和六年曹叡坚持为女儿送葬时,再次站了出来。只不过这次他站在了明帝的对立面:
              后皇女淑薨,追封谥平原懿公主。群上疏曰:“长短有命,存亡有分。故圣人制礼,或抑或致,以求厥中。防墓有不修之俭,嬴、博有不归之魂。夫大人动合天地,垂之无穷,又大德不踰闲,动为师表故也。八岁下殇,礼所不备,况未期月,而以成人礼送之,加为制服,举朝素衣,朝夕哭临,自古已来,未有此比。而乃复自往视陵,亲临祖载。愿陛下抑割无益有损之事,但悉听群臣送葬,乞车驾不行,此万国之至望也。闻车驾欲幸摩陂,实到许昌,二宫上下,皆悉俱东,举朝大小,莫不惊怪。或言欲以避衰,或言欲于便处移殿舍,或不知何故。臣以为吉凶有命,祸福由人,移徙求安,则亦无益。若必当移避,缮治金墉城西宫,及孟津别宫,皆可权时分止。可无举宫暴露野次,废损盛节蚕农之要。又贼地闻之,以为大衰。加所烦费,不可计量。且由吉士贤人,当盛衰,处安危,秉道信命,非徙其家以宁,乡邑从其风化,无恐惧之心。况乃帝王万国之主,静则天下安,动则天下扰;行止动静,岂可轻脱哉?”帝不听。《三国志·魏书·桓二陈徐卫卢传》
              陈群上书的内容比杨阜更丰富,但主题思想是基本一致的,即为还未满月的幼子如此兴师动众并非有益之事,而明帝要求群臣服丧、亲自送葬甚至还要前往许昌的举动已经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基于此,我们有必要回去再看看黄初七年劝阻曹叡的曹真、陈群与王朗三人,他们都是文帝一朝位高权重的名臣,与曹丕都有着较为亲密的私交,前两位还是曹丕临终前为曹叡选择的辅政大臣。从私人情感与臣子立足的角度上讲,他们没有理由将曹叡置于不为父送葬的“不孝”处境中,故而有人猜测,三人的劝阻实则是出自明帝授意,曹叡本人不想送葬却碍于礼法不能直言,需要和他人配合以达成目的,而曹真等人在面对新君即位后尚不明朗的政治前途时,选择站在了曹叡这一边。
              这种猜测固然有相当的可能性,但也不是唯一的。另一种更简单的解释是,年轻的曹叡刚刚登基,曹魏政权正处于新旧交接的薄弱环节,为了中枢稳定,辅政大臣与前朝老臣首先提出了这个建议,毕竟天下未定,吴蜀两国依旧虎视眈眈,孙权在曹丕死后也很快发兵进犯,曹叡面对的情势确实危机四伏。此外,纵观几位辅政大臣在明帝朝的互动,以及曹叡对大臣之间的君臣关系,我们会发现曹真与陈群也会出现意见冲突的情况,并非战线一致地迎合或反对曹叡的主张,而是认真地履行曹丕所托付的辅佐任务;同时诸多曹魏大臣包括曹操曹丕时期的旧臣,也在修建宫室、广纳后妃等方面向曹叡提出意见,并没有出现曹叡大权独揽后群臣唯唯诺诺不敢进言的局面,因此曹叡送葬背后的实际意义,或许并非只有“对父亲抱有负面情绪”这种单一的推断能够解释。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4-04-28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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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母鹿”:父子关系的失和与修复
                关于“子母鹿”的记载,福原启郎认为这则史料将“甄氏的死与曹叡的册立联系起来,十有八九是虚构之说”,他猜测实际情况大概是魏文帝曹丕在感到大限将至与对初建王朝的忧虑中,选择了最值得托付的继承人。这一推测并非没有道理,因为鹿正是传统中指代“天下”与“帝位”的意象,曹叡保护住了小鹿象征着他最终得到了继承人的位置,而这则记载本身也可能出自于后人杜撰与穿凿附会。史料可信度将于本节末尾进行辨析,不过在此处我们不妨暂且取信一下相关文本,来仔细看下这场对话发生的语境、曹丕听闻之后的反应以及曹丕与曹叡的关系。
                《魏末传》曰:帝常从文帝猎,见子母鹿。文帝射杀鹿母,使帝射鹿子,帝不从,曰:“陛下已杀其母,臣不忍复杀其子。”因涕泣。文帝即放弓箭,以此深奇之,而树立之意定。
                《世说·言语篇》注引此云:文帝射鹿母,应弦而倒。复令帝射其子,帝置弓泣曰:“陛下
                已杀其母,臣不忍复杀其子。”文帝曰:“好语动人心。”遂定为嗣。
                从史料原文看,曹丕与曹叡父子二人正在共同打猎,处于一个有别于严肃政治场合的、相对来说随意和私人的状态里,曹丕射杀母鹿后要求曹叡射杀小鹿,更像是一种主动沟通行为,若说此时的父子二人关系疏离紧张到一触即发,显然不算太能立得住脚。参照曹丕与辛毗、邴原等人的互动,能看出在面对让自己不太愉快的冲突时,曹丕大多采取回避、搁置或主动退让的态度。倘若此时曹丕与曹叡正在彼此仇视,恐怕不会出现二人一起围猎的情景。
                帝不答,起入内;毗随而引其裾,帝遂奋衣不还,良久乃出,曰:“佐治,卿持我何太急邪?”毗曰:“今徙,既失民心,又无以食也。”帝遂徙其半。《三国志·魏书·辛毗杨阜高堂隆传》
                《原别传》曰:太子燕会,众宾百数十人,太子建议曰:“君父各有笃疾,有药一丸,可救一人,当救君邪,父邪?”众人纷纭,或父或君。时原在坐,不与此论。太子谘之于原,原悖然对曰:“父也!”太子亦不复难之。
                这段著名的“救君还是救父”的二选一死亡提问,其实出自《邴原别传》,《隋书·经籍志》中并未收录此书条目,各类人物自己的生平别传大概率都是由其后人所写。邴原著有《驳郑玄皇后敬父母议》一文,对于经学层面的父母礼法问题有自己的见解,但无论此条记载是否属实,曹丕本人对于邴原都是颇为敬重的,曹操在外征伐期间便嘱咐曹丕凡事可向张范、邴原请教,而曹丕对两人“执子孙礼”以待之。
                无论抱着何种情绪,曹叡都选择在这个场合下抓住机会,以母亲与自己的境遇对比,向曹丕表明了心迹和态度,或是提出了某种要求、甚至是某种控诉。原话内容非常简单分明,值得玩味的是曹丕听闻后的态度。两则史料,一则是“而树立之意定”,另一则是“好语动人心”,尽管记载反应并不完全相同,但所呈现出的曹丕的情绪反应都是一致的:惊讶,意外,以及对此感到动容。
                令曹丕动容的,也许是曹叡表现出的聪慧,也许是儿子言行中流露出的脆弱与仁孝,甚至也许是性格中的倔强(考虑到他们所处的时代背景,对比同时期其他存在矛盾的父子关系,曹叡的表现尚且可以称得上是对父亲权威的挑战),但无论如何,这种表现都没有触怒到曹丕,而是可能引起了接近于欣赏或怜爱的感情,并促使他做出了决定。
                对史料进行文本细读之后,我们便会发现,不管对“子母鹿”事件前的父子关系做何种揣测,但“子母鹿”事件本身却没有成为父子关系恶化的节点。相反,“子母鹿”导致了一个非常正向的结果,即曹叡的太子之位就此尘埃落定。尽管曹叡正式成为太子已是曹丕病重时的事,但根据我们前文的观察,名分和实际的待遇往往不一定同步。如果我们采信“子母鹿”相关的两条史料,便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哪怕在此之前曹丕与曹叡的父子关系失和受损,但“子母鹿”却足以成为父子关系弥合与修复的契机。
                此外,对“子母鹿”记载的史料出处进行简要甄别,也十分有必要。《魏末传》的作者已经失传,被认为记载的是曹魏末年的事迹,在《隋书·经籍志》收录此书条目的年代就已经大部分散佚。同时这也是一部被裴松之严厉批评的野史,“臣松之以为《魏末传》所言,率皆鄙陋”;而另一则史料的出处则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世说新语》。这两辑史书的成书年代大概率都在西晋及以后,《世说》则明确成书于南朝,属于一种“后见之明”,而后见者是否一定比当事人更清楚事情的背后意味着什么,显然是不确定的。倘若“子母鹿”事件确有其事,想必身处黄初年间的当事人、见证人或亲历者,应该更能察觉到此事代表着关系变化的某种转机,而后人更可能是通过对前人实际的境遇情况,进行合理地推测与揣度。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4-04-29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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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的遗产
                  无论曹叡出于何种原因没有为曹丕送葬,他和有司还是以《终制》安排好了先帝丧葬的一切事宜,给父亲谥为文帝,并于景初元年以祖父曹操为太祖、父亲曹丕为高祖、自己为烈祖,定下“三祖之庙,万世不毁”的规矩。父亲死了,但他并非什么都没留下:
                  明帝即位,以先帝遗意,爱宠霖异于诸国。《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
                  文帝临崩,有遗诏,是以明帝常加恩意。《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
                  在曹叡与之关系亲密的宗室中,除了私交亲厚的曹宇曹肇外,还有两位明确因父亲曹丕的意愿而格外受到优待的亲王。其中一位是曾经受到过曹丕宠爱、并隐晦地与曹叡做过比较的曹霖,曹叡对曹霖的宠爱被史书记载为“异于诸国”;另一位是曹操的幼子、曹丕的幼弟曹干,这位三岁丧母、五岁丧父的孩子在六年后又失去了自己的哥哥,但曹丕留下的遗诏则让他在接下来的岁月里得到了侄子的照顾。
                  青龙二年,曹干因“私通宾客”被检举到曹叡面前。相比于曹叡时期其他犯法亲王(曹据、曹衮、曹彪、曹徽等)所受到的削户惩处,曹干只是收到了曹叡的一封劝诫书。
                  青龙二年,私通宾客,为有司所奏,赐幹玺书诫诲之。《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
                  太和四年,曹叡下令将父亲曹丕的《典论》刻于石碑之上,放置在庙门外。裴松之所引的《搜神记》中详细记载了明帝的诏书原文。
                  戊子,诏太傅三公以文帝《典论》刻石,立于庙门之外。《三国志·魏书·明帝纪》
                  《搜神记》曰:及明帝立,诏三公曰:“先帝昔着《典论》,不朽之格言,其刊石于庙门之外及太学,与石经并,以永示来世。”
                  《搜神记》是东晋史学家干宝所撰的志怪小说集,他同时也是《晋纪》的作者。由于诏书不见于正史,我们如今已经无法判断其内容的准确性,但刊立典论石却是确凿无疑的事实。
                  潘眉曰:《典论》凡六碑,见《水经注》卷十六。按汉蔡邕《石经》在太学讲堂前东侧,魏正始《石经》在太学讲堂前西侧。明帝刊《典论》时,魏《石经》尚未刊立,诏令与《石经》并,应在堂东……太和四年,惟以《典论》刊石尔。诏与《石经》并者,谓《典论》与《石经》并立,非谓并刊《石经》也。
                  典论石与《石经》的刊立时间及放置地位为后世史家广为讨论,但我们可以确定的是曹丕所著的《典论》石碑与《春秋》《尚书》等经典石碑并立,地位崇高,卢弼甚至将此评价为“开后世刊刻论旨之端”,认为这是“过于尊崇君父”,有所不妥。后来魏晋嬗代,中原战乱不息,等到东晋人戴延之的时代,只剩下了四块石碑。
                  公元五世纪,裴松之游历至洛阳时,还能看见太学中的典论石依然伫立。而根据严可均的考据,典论石于唐代消亡,《典论》写本也在宋朝基本亡佚。或许在某种意义上,曹叡下令刊立的典论石,也已经接近被曹丕视为“经国之大业”的文章所能达到的“不朽”了。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4-04-29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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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及,严可均《全三国文》所辑录的曹叡诏书中也有多处对曹丕的提及,涉及宗室政策、文化事业、正统建设等方面,部分文段已在前后文中引用:
                    改元诏
                    先帝即位之元,则有延康之号,受禅之初,亦有黄初之称,今名年可也。《宋书·礼志一》
                    封聊城王诏(太和元年)
                    先帝以为古之立诸侯也,皆命贤者,故姬姓有未必侯者,是以独不王茂。《魏志·乐陵王茂传》
                    刊典论诏(太和二年四月戊子)
                    先帝昔著《典论》,不朽之格言。其刊石于庙门之外及太学,与石经并以永示来世。《魏志·齐王芳纪》注引《搜神记》
                    诏雍丘王植(太和二年)
                    皇帝问雍丘王,先帝昔常非于汉氏诸帝积贮衣被,使败于函箧之中,遗诏以所服衣被赐王公卿官僚诸将,今以十三种赐王。《初学记》二十。曹植表称,诏曰云云。
                    答东阿王论边事诏(当在太和三年)
                    圣祖皇考,复见孤弃。武宣皇后,复即玄官。重此哀茕,五内伤剥。《文馆词林》卷六百六十四
                    议追崇处士君号谥诏(太和三年六月)
                    自我魏室之承天序,既发迹于高皇、太皇帝,而功隆于武皇、文皇帝。《魏志·刘晔传》,《通典》七十二
                    令诸王及宗室公侯各将适子一人入朝诏(太和五年八月)
                    先帝著令,不欲使诸王在京都者,谓幼主在位,母后摄政,防微以渐,关诸盛衰也。《魏志·明帝纪》
                    与陈王植诏(太和六年正二月)
                    昔先帝时,甘露屡降于仁寿殿前,灵芝生芳林园中。《艺文类聚》九十八,《初学记》二,《御览》八百七十二
                    谥山阳公为孝献皇帝诏(青龙二年四月丙寅)
                    山阳公深识天禄永终之运,禅位文皇帝以顺天命。先帝命公行汉正朔,郊天祀祖以天子之礼,言事不称臣,此舜事尧之义也。《魏志·明帝纪》注引《献帝传》
                    告祠文帝庙(青龙二年四月丙寅)
                    上考遂初,皇极攸建,允熙克让,莫朗于兹……叡敢不奉承徽典,以昭皇考之神灵。《魏志·明帝纪》注引《献帝传》
                    改元景初以建丑月为正月诏
                    文皇帝践阼之初,庶事草创,遂袭汉正,不革其统……朕以眇身,继承洪绪,既不能绍上圣之遗风,扬先帝之休德,又使王教之弛者不张,帝典之阙者未补,亹亹之德不箸,亦恶可已乎?《宋书·礼志一》。又略见《魏志·明帝纪》注引《魏书》,又《册府元龟》四
                    郊禘诏(景初元年十月)
                    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帝配;地郊所祭曰皇地之祇,以武宣皇后配;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魏志·明帝纪》注引《魏书》。又见《晋书·礼志上》,《宋书·礼志三》,《通典》四十二
                    诫诲赵王干玺书(青龙二年)
                    高祖践阼,祗慎万机,申著诸侯不朝之令。《魏志·赵王干传》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4-04-29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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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曹叡对于曹丕政策的延续与发展
                      ▋王朝正统
                      福原认为:“接续曹操、曹丕之后的魏明帝选择烈祖为庙号,大概是因为他自负能够完成曹魏王朝尚有欠缺的制度建设。”“魏明帝构建曹魏王朝的意识根源,在于他出自皇室嫡系的自负,以及他个人对父祖的思念。”无论此种观点是否准确,曹叡在位期间借助多方面举措来强化曹魏政权的合法性、在三国激烈的正统之争中确立优势却是不争的事实。
                      除了应天受命、自命中原等,“改正朔”也是明帝一朝极为重要的礼法事件。黄初元年(220年)年末,为了尽快确认新政权的合法性,文帝曹丕下诏确定了正朔服色,同时历法延续不变,以求王朝正统寻到可靠依据即可。而早在皇子时期就心系此事的曹叡则恢复了“历法和服色、牺牲同步改易的秦汉传统”,并配合改元、《议定庙乐及舞诏》《议追崇处士君号谥诏》等诏书将正朔与礼制的更改加以落实完善。
                      改元诏
                      先帝即位之元,则有延康之号,受禅之初,亦有黄初之称,今名年可也。《宋书·礼志一》(改元)
                      改元景初以建丑月为正月诏
                      文皇帝践阼之初,庶事草创,遂袭汉正,不革其统……朕以眇身,继承洪绪,既不能绍上圣之遗风,扬先帝之休德,又使王教之弛者不张,帝典之阙者未补,亹亹之德不箸,亦恶可已乎?……今遵其义,庶可以显祖考大造之基,崇有魏维新之命。《宋书·礼志一》。又略见《魏志·明帝纪》注引《魏书》,又《册府元龟》四
                      在处理山阳公刘协的问题上,曹叡则明确声称自己延续的是先帝尊崇汉室礼制的做法,继续保留前任汉主在封地行汉正朔、以天子之礼、无需称臣的权力,并于刘协死后追谥其为孝献皇帝。相关礼仪诏书中对于父亲曹丕的功业也多有提及:
                      谥山阳公为孝献皇帝诏(青龙二年四月丙寅)
                      山阳公深识天禄永终之运,禅位文皇帝以顺天命。先帝命公行汉正朔,郊天祀祖以天子之礼,言事不称臣,此舜事尧之义也。《魏志·明帝纪》注引《献帝传》
                      告祠文帝庙(青龙二年四月丙寅)
                      上考遂初,皇极攸建,允熙克让,莫朗于兹……叡敢不奉承徽典,以昭皇考之神灵。《魏志·明帝纪》注引《献帝传》
                      赠册
                      爰及文皇帝,齐圣广渊,仁声旁流,柔远能迩,殊俗向义,乾精承祚,坤灵吐曜,稽极玉衡,允膺历数,度于轨仪,克厌帝心……朕惟孝献享年不永,钦若顾命,考之典谟,恭述皇考先灵遗意,阐崇弘谥,奉成圣美,以章希世同符之隆,以传亿载不朽之荣。《魏志·明帝纪》注引《献帝传》
                      综文帝一朝,曹魏的宗庙礼制建设以满足王朝确立的基本需要为主,呈现一种理性色彩的实用主义倾向(杨英,2015)。而明帝曹叡则从即位之初便在礼乐方面开始了积极可观的作为,涉及宗庙、乐舞、郊祀、明堂制度等。除三代魏主个人的主张作风不同外,还有学者认为这种差异性的做法恰恰体现了自曹操时代而始的政治逻辑,即“师承先代,讲究时机”。正如武帝止步于魏王、由文帝完成嬗代,文帝也保留宗庙礼乐一事的空缺,交由明帝完成。以先代君主的“谦退”,为继承者提供创业的空间,稳固曹魏的政治基业(张帅,2019)。不过后人推测,终不可验证于彼时,罗列在此,聊备一观。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4-04-29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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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建设
                        恢复太学是文帝曹丕在位时期最为重要的文化事业举措之一,曹叡即位后分别于太和二年、太和四年与景初年间颁布关于尊儒重学的诏书,并加重了对于经学的建设力度。
                        贡士先经学诏(太和二年六月)
                        尊儒贵学,王教之本也。自顷儒官,或非其人,将何以宣明圣道?其高选博士才任侍中常侍者,申赦郡国。贡士以经学为先。《魏志·明帝纪》,又见《御览》二百三十六
                        策试罢退浮华诏(太和四年二月)
                        世之质文,随教而变。兵乱以来,经学废绝,后生进趣,不由典谟,岂朕训导未洽,将进用者不以德显乎?其令郎吏学通一经,才任牧民。博士策试,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华不务道本者,皆罢退之。
                        而曹叡于青龙二年设置的崇文观,则被认为是有别于汉末鸿都门学的、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正式的文士组织机构,为唐代弘文馆所沿袭。史书记载崇文观“征善属文者充之”,并以王肃为崇文观祭酒,虽显经学色彩,却并无明显的政治意图,本身即是对文学独立价值的肯定。这是曹叡对于中国文学的巨大贡献,或许也是对于曹丕所谓“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承继与应答。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24-04-29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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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雨如晦
                          曹魏的丧葬礼制从曹操时期开始,呈现出逐步发展成熟的过程,武、文二帝的《遗令》与《终制》影响深远,奠定了曹魏王朝薄葬的丧葬精神。明帝时期便有百日丧假的制度,并出现了丧礼与官爵相结合的情况,王公贵臣的丧礼规制一步步摆脱汉代的传统,走向独立与完善。
                          魏明帝曹叡本人的丧葬信息,《三国志》却所书甚少,我们只知道他于辽东平定的次年春天一病不起,在经历了昏暗困顿的临终时光与扑朔迷离的顾命更改后溘然长逝。可以想见这个正值春秋鼎盛却不得已撒手人寰的皇帝,对于从父祖手中继承下来的帝国有多么忧心忡忡。史书中没有记载明帝曾在自己生前营建过寿陵,只有《晋书》对此有一笔掠过:
                          魏文帝黄初三年,又自作终制曰……明帝亦遵奉之。明帝性虽崇奢,然未遽营陵墓之制也。
                          《晋书》认为曹叡在终没之事上遵奉了父亲曹丕与祖父曹操的做法,尽管洛阳西朱村所开掘的陵寝迄今为主也无法确认墓主人的身份,但我们仍有理由相信这一记载的真实性。曹叡所长眠的高平陵,在此后的十数年中见证了曹魏帝国的转折与跌宕。武文明的雄图远志,最终只在故纸之上留下了历史的残响。而比血缘更令他们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是这个王朝的起落兴衰。也许一切都要回到那首《种瓜篇》的诗句中去,“天日照知之,想君亦俱然。”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24-04-29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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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1]《魏晋政治社会史研究》(日)福原启郎
                            [2]《魏明帝曹叡之朝政研究》王惟贞
                            [3]《魏晋南北朝的丧礼与社会》高二旺
                            [4]《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逯钦立 辑
                            [5]《三国志集解》卢弼
                            [6]《晋书》房玄龄等
                            [7]《全三国文》严可均 辑
                            [8]张锐,张金龙.曹魏顾命研究[J].华中国学,2019,13(02):49-59.
                            [9]张帅,向晋卫.曹魏立国的政治逻辑——以宗庙礼制为视角[J].甘肃社会科学,2019,(03)
                            [10]朱丹丹.曹魏宗庙祭祀研究[D].西北民族大学,2018.
                            [11]侯诗璇.魏明帝思想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6.
                            [12]张丽锋.曹魏三祖时期文学研究[D].河北大学,2015.
                            [13]林榕杰.魏明帝与司马懿关系考论——兼及魏明帝朝的政治[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14,16(02)
                            [15]陈际斌.黄初宗亲文学[J].黑龙江史志,2009,(13):21-23.
                            [16]邓锐.魏明帝诏书中的正统观念初探[J].历史文献研究,2008,(00):152-160.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24-04-29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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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好用心dd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24-04-29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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