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中铁大桥局二公司不知道是不是资金链出了问题,现在都要收缴可怜打工人的钱来帮助公司抵御风险了,最底层3万,往上走8万,11万,入职1-2年的员工,钱还没能攒下来呢,先要被公司剥削,也挺可怜的。
合同都附在后面,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公司这边就严于待人,宽于律己,合同内对本单位的约束和双方约定少的可怜,其中存在不少问题:
1、风险抵押金协议书名以上(加粗字)说个人已充分了解和知悉内容,完全自愿参加风险抵押,结果实施方案不被约定为协议附件,不被存放到档案内,到时候起了纠纷还不是公司想改方案随便改;另外说完全自愿,实际是你不参加不合群,扣你奖金系数,逼你走。
2、“所缴纳的风险抵押金权益仅适用XXX项目任职期间享有”“项目终期考核后,根据签订的《管理目标责任书》约定条款及甲方所属公司审计确定的利润完成情况,核定没收和应返还的风险抵押金金额”这两条简直就是天坑,员工就是工具,哪里需要去那里,然后在这个项目部交了抵押金,然后去了其他项目又要交,在前一个项目的抵押金要等终审(基本到项目竣工2年左右)才能拿出来,并且还吃不到利息,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没有利息,本金的价值疯狂掉价啊。
3、“乙方知晓缴纳的风险抵押金系乙方对甲方的投资性行为”,投资是要看回报比的,并且考虑到还是国企,标准交税,协议中对本金、利息与税务没有任何规定,完全可能出现“我投3万,拿回3万5,然后还要按获利3万5进行交税,而不是按5千交税”考虑到税务层面,投资又要丢掉一笔钱。
4、“项目部最终实际实现利润<目标利润时,按照“〔(目标利润-最终实际实现利润)÷∣目标利润∣〕×缴存的风险抵押金”的标准没收缴存的风险抵押金(缴纳额发生变化的,采用分段计算),没收的风险抵押金以不高于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为限。没收后有剩余,剩余部分(不计利息)及时返还。”大家都看看什么霸王条款,我项目目标利润定4%,实际盈利3.5%,那作为项目依然是盈利的啊,但个人就要为这个“最终实际实现利润<目标利润”付出风险抵押金,并且还不计利息,公司拿着钱继续搞开发,个人就只能陪了本金还没利息,简直是比银行还抢钱。
协议书原件就在下面,有兴趣的可以看看,欢迎大家评论。
合同都附在后面,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公司这边就严于待人,宽于律己,合同内对本单位的约束和双方约定少的可怜,其中存在不少问题:
1、风险抵押金协议书名以上(加粗字)说个人已充分了解和知悉内容,完全自愿参加风险抵押,结果实施方案不被约定为协议附件,不被存放到档案内,到时候起了纠纷还不是公司想改方案随便改;另外说完全自愿,实际是你不参加不合群,扣你奖金系数,逼你走。
2、“所缴纳的风险抵押金权益仅适用XXX项目任职期间享有”“项目终期考核后,根据签订的《管理目标责任书》约定条款及甲方所属公司审计确定的利润完成情况,核定没收和应返还的风险抵押金金额”这两条简直就是天坑,员工就是工具,哪里需要去那里,然后在这个项目部交了抵押金,然后去了其他项目又要交,在前一个项目的抵押金要等终审(基本到项目竣工2年左右)才能拿出来,并且还吃不到利息,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没有利息,本金的价值疯狂掉价啊。
3、“乙方知晓缴纳的风险抵押金系乙方对甲方的投资性行为”,投资是要看回报比的,并且考虑到还是国企,标准交税,协议中对本金、利息与税务没有任何规定,完全可能出现“我投3万,拿回3万5,然后还要按获利3万5进行交税,而不是按5千交税”考虑到税务层面,投资又要丢掉一笔钱。
4、“项目部最终实际实现利润<目标利润时,按照“〔(目标利润-最终实际实现利润)÷∣目标利润∣〕×缴存的风险抵押金”的标准没收缴存的风险抵押金(缴纳额发生变化的,采用分段计算),没收的风险抵押金以不高于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为限。没收后有剩余,剩余部分(不计利息)及时返还。”大家都看看什么霸王条款,我项目目标利润定4%,实际盈利3.5%,那作为项目依然是盈利的啊,但个人就要为这个“最终实际实现利润<目标利润”付出风险抵押金,并且还不计利息,公司拿着钱继续搞开发,个人就只能陪了本金还没利息,简直是比银行还抢钱。
协议书原件就在下面,有兴趣的可以看看,欢迎大家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