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2021〕227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建立健全执行信访案件“接访即办”
工作机制的意见
四、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对收到的信访材料,应当先予形式审查,于5个工作日内在人民法院执行申诉信访办理系统中完成申诉信访登记,并确定承办人办理。
对于来信来访涉及本院执行部门正在办理的执行案件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材料转交案件承办人。
五、对于反映本院执行案件办理问题的信访材料,各地人民法院信访工作承办人应当于30日内办结,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信访人。
六、对于反映下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办理问题的信访材料,高级、中级人民法院的承办人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甄别工作,紧急情况应即刻办理、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七、对于上级人民法院挂网交办的执行信访案件,执行法院应当于 45 日内办理完毕,并及时告知信访人;办理意见经执行部门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通过人民法院执行申诉信访办理系统层报上级交办法院核销。
至今未收到宜宾两级法院对材料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对对信访申诉有明确的时间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建立健全执行信访案件“接访即办”
工作机制的意见
四、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对收到的信访材料,应当先予形式审查,于5个工作日内在人民法院执行申诉信访办理系统中完成申诉信访登记,并确定承办人办理。
对于来信来访涉及本院执行部门正在办理的执行案件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材料转交案件承办人。
五、对于反映本院执行案件办理问题的信访材料,各地人民法院信访工作承办人应当于30日内办结,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信访人。
六、对于反映下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办理问题的信访材料,高级、中级人民法院的承办人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甄别工作,紧急情况应即刻办理、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七、对于上级人民法院挂网交办的执行信访案件,执行法院应当于 45 日内办理完毕,并及时告知信访人;办理意见经执行部门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通过人民法院执行申诉信访办理系统层报上级交办法院核销。
至今未收到宜宾两级法院对材料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对对信访申诉有明确的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