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病故摆2桌罚5千,村规民约大于天?
文/维扬卧龙
据顶端新闻:据温州当地媒体报道,浙江温州乐清一女子因父亲病故,摆酒席两桌被罚5000元。对于此事,当地街道办和殡仪馆回应称“遗体送往殡仪馆后不能摆席,如果未送殡仪馆,可以摆不超过五桌宴席。对于此项规定,无法律依据,上级部门规定”。
家有丧事,告知亲朋,摆个两三桌,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骨灰以及斋宴是一个人曾经来过这个世界最后的体面和痕迹,然而就这种体面和痕迹也成为了权力治下的工具,美其名曰村规民约!哪怕与法无据,也能凭着所谓的上级要求,也能凭着自定的村规民约扣人骨灰,罚人现金,简直是无法无天!
移风易俗的确是一件功德千秋的好事,治理大操大办也的确能减轻民众负担,然后再好的政策也不能让歪嘴和尚来念,否则荒腔走板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就比如本文提到的浙江温州乐清这一家的事,父亲遗体送入殡仪馆,告知亲朋好友聚一下摆两桌,既是亲人间的互助告慰,又是共同面对生命无常的体现,却被所谓的村规民约先扣骨灰再罚5000元,这听来匪夷所思的事,它就那么真实的发生着!
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但是所有的自治条款都当与现今的法律法规不冲突,才是正常合理的。明知于法无据,却能直接制定金额在当地街道办和殡仪馆进行联动扣骨灰和金额处罚,不仅难以服众,更是对现今法治的挑战!尽管他们将五千元定义为“丧事简办的保证金”而非罚款,虽然在字面上有所区别,但实质上换汤不换药,就是对居民的经济惩罚。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只有国家授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才有权实施行政处罚,包括经济处罚。村规民约只是用于规范村民行为和维护秩序的规章制度,不具备法律效力,更无经济处罚的权力。可当地村规民约不但在村间好使,居然连当地街道办和殡仪馆都能联动执行,并且这罚款后的金额去向成谜,这就玄机大了去了!
移风易俗大旗好扛,治理铺张浪费也是正义凛然,可是荒腔走板到连丧事办两桌都要罚款的程度,并且还振振有辞不是在遗体送入殡仪馆前,而是在之后办就不行,这是哪里的机械条款,细节规定到如此详细地步,那就不是管理了而是统治!一切必须按照他们规定的章程走,否则就要罚款侍候,那还有尊重居民的基本的权益可言吗?
文/维扬卧龙
据顶端新闻:据温州当地媒体报道,浙江温州乐清一女子因父亲病故,摆酒席两桌被罚5000元。对于此事,当地街道办和殡仪馆回应称“遗体送往殡仪馆后不能摆席,如果未送殡仪馆,可以摆不超过五桌宴席。对于此项规定,无法律依据,上级部门规定”。
家有丧事,告知亲朋,摆个两三桌,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骨灰以及斋宴是一个人曾经来过这个世界最后的体面和痕迹,然而就这种体面和痕迹也成为了权力治下的工具,美其名曰村规民约!哪怕与法无据,也能凭着所谓的上级要求,也能凭着自定的村规民约扣人骨灰,罚人现金,简直是无法无天!
移风易俗的确是一件功德千秋的好事,治理大操大办也的确能减轻民众负担,然后再好的政策也不能让歪嘴和尚来念,否则荒腔走板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就比如本文提到的浙江温州乐清这一家的事,父亲遗体送入殡仪馆,告知亲朋好友聚一下摆两桌,既是亲人间的互助告慰,又是共同面对生命无常的体现,却被所谓的村规民约先扣骨灰再罚5000元,这听来匪夷所思的事,它就那么真实的发生着!
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但是所有的自治条款都当与现今的法律法规不冲突,才是正常合理的。明知于法无据,却能直接制定金额在当地街道办和殡仪馆进行联动扣骨灰和金额处罚,不仅难以服众,更是对现今法治的挑战!尽管他们将五千元定义为“丧事简办的保证金”而非罚款,虽然在字面上有所区别,但实质上换汤不换药,就是对居民的经济惩罚。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只有国家授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才有权实施行政处罚,包括经济处罚。村规民约只是用于规范村民行为和维护秩序的规章制度,不具备法律效力,更无经济处罚的权力。可当地村规民约不但在村间好使,居然连当地街道办和殡仪馆都能联动执行,并且这罚款后的金额去向成谜,这就玄机大了去了!
移风易俗大旗好扛,治理铺张浪费也是正义凛然,可是荒腔走板到连丧事办两桌都要罚款的程度,并且还振振有辞不是在遗体送入殡仪馆前,而是在之后办就不行,这是哪里的机械条款,细节规定到如此详细地步,那就不是管理了而是统治!一切必须按照他们规定的章程走,否则就要罚款侍候,那还有尊重居民的基本的权益可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