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淘宝对平台营商规则开展梳理、调整,并参考行业普遍情况,发布《淘宝网卖家基础软件服务费规则》,收取与平台交易相关的卖家基础软件服务费(以下简称“卖家基础软件服务费”),并据此修订《淘宝网卖家服务协议》。
同时,淘宝针对下述情形制定卖家基础软件服务费的优惠政策:对年确收成交金额小于等于12万的卖家,淘宝支持全额返还该年度卖家已支付的卖家基础软件服务费; 对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确收成交金额大于12万且小于等于100万的卖家,淘宝将向卖家发放阿里妈妈优惠券,面额为该年度卖家已支付的卖家基础软件服务费的50%;对店铺主体为公益机构的卖家,淘宝不收取卖家基础软件服务费;对2025年12月31日前确认收货的交易订单,淘宝就部分类目商品的单一子订单向卖家收取最高60元卖家基础软件服务费。
此次规则拟于2024年8月9日生效,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
同时,淘宝针对下述情形制定卖家基础软件服务费的优惠政策:对年确收成交金额小于等于12万的卖家,淘宝支持全额返还该年度卖家已支付的卖家基础软件服务费; 对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确收成交金额大于12万且小于等于100万的卖家,淘宝将向卖家发放阿里妈妈优惠券,面额为该年度卖家已支付的卖家基础软件服务费的50%;对店铺主体为公益机构的卖家,淘宝不收取卖家基础软件服务费;对2025年12月31日前确认收货的交易订单,淘宝就部分类目商品的单一子订单向卖家收取最高60元卖家基础软件服务费。
此次规则拟于2024年8月9日生效,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