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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西离婚纠纷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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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芳是广西某地的居民。多年前,周玉芳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了卢兴旺,两人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便确定了恋爱关系。2011年,周玉芳与卢兴旺两人迈入婚姻殿堂,随后周玉芳生下一子。
起初,周玉芳与卢兴旺感情尚可,鲜少争吵。随着相处时间越来越长,再加上生活琐事及养育儿子的压力,周玉芳与卢兴旺吵架次数越来越多。直到三年前卢兴旺因个人原因在原公司离职,两人的矛盾彻底爆发。

“自从离职之后,你就整天无所事事,不务正业,总是跟那些不知道哪来的朋友混在一起,这日子没法过了,我们离婚吧!”见卢兴旺离职后不愿再承担照顾家庭的责任,周玉芳忍无可忍,向卢兴旺提出了离婚。
“我不会同意离婚的,工作的事你不用管,我心里有数。”对于周玉芳的提议,卢兴旺想都没想便拒绝了。见卢兴旺如此态度,周玉芳也不愿再多费口舌,转而联系了远在广州打工的哥哥,托他在广州帮自己找份工作。
周玉芳的哥哥将一切打点好后,周玉芳便辞掉了广西的工作,只身来到广州投奔哥哥。尽管两人已经分居,但卢兴旺仍不同意离婚,双方一直僵持着。直到2024年1月,周玉芳意识到:这么拖下去对于双方都不是个事,一定要尽快离婚。在朋友介绍下,周玉芳通过电话联系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研判接受了委托,指派经验丰富的颜彦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向周玉芳了解案情,并询问她的具体诉求。冠领律师了解到,周玉芳的儿子大部分时间都是由卢兴旺的父母照看,祖孙之间感情较好,且周玉芳认为自己平时工作太忙,无法很好地照顾儿子,遂决定放弃儿子的抚养权,但保留探望权。冠领律师根据周玉芳的具体诉求制定了针对性的诉讼方案,代理她向广西某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冠领律师向法庭指出,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本案中,周玉芳与卢兴旺的矛盾已经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两人分居已经满两年,感情确已破裂。此外,冠领律师还就抚养费数额发表了代理意见。
为了尽快解决周玉芳的问题,法院也多次联系到卢兴旺,希望两人能达成调解。在法院及冠领律师的释法明理下,卢兴旺态度终于有所转变,同意与周玉芳进行调解。
经法院主持调解,周玉芳与卢兴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儿子由卢兴旺抚养,周玉芳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直至儿子年满十八周岁止。
被婚姻问题困扰多年的周玉芳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仅用三个多月便达成了离婚的诉求,顺利步入了新生活。(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IP属地:北京1楼2024-08-14 09:1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