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作出“考核应当化繁为简,不搞‘千分制’”的规定,旨在要求地方和部门化繁为简,把基层干部从繁复考核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精力用到抓落实上。
考核是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风向标、助力器”,适度考核有助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更好服务群众,是有必要的。但在基层考核实际中,变形走样、过度过滥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给基层干部带来困扰。8月底,中央纪委公开通报了几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指出长春市教育局越权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将98项评价指标层层分解为179项打分标准,导致有的申报学校准备了约1000项评审材料。面对过度检查考核,基层干部往往不得不加班加点准备材料,大量时间耗费在会议室内和文件堆中。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的另一个“产物”是过度留痕,一些干部养成了事事拍照、处处记录的“迎检工作法”,仿佛工作的最大价值就是留痕。
检查考核的“繁琐哲学”危害巨大,既挤占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的时间精力,也消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让他们在繁琐的事务中逐渐失去了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更为重要的是,脱实向虚的过度考核助长了基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歪风,与我们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背道而驰。把干部从繁复考核中解脱出来刻不容缓。
考核是手段,发展才是目的。我们要让考核回归发展“助力器”本身,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把更多的心思放在谋划发展、推动工作上。要贯彻落实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约束住一些任性随意的考核权,厘清职责边界,杜绝向基层转嫁责任,破除过度留痕的工作模式,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让讲实效、重实干在基层蔚然成风。
优化考核不仅是要做减法,更要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评价、导向和监督功能。各个地方、条线还应注重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准确设置考核体系、指标和方式,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推动“多考合一”,让广大基层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各项事业中绽放出实干之花。
考核是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风向标、助力器”,适度考核有助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更好服务群众,是有必要的。但在基层考核实际中,变形走样、过度过滥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给基层干部带来困扰。8月底,中央纪委公开通报了几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指出长春市教育局越权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将98项评价指标层层分解为179项打分标准,导致有的申报学校准备了约1000项评审材料。面对过度检查考核,基层干部往往不得不加班加点准备材料,大量时间耗费在会议室内和文件堆中。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的另一个“产物”是过度留痕,一些干部养成了事事拍照、处处记录的“迎检工作法”,仿佛工作的最大价值就是留痕。
检查考核的“繁琐哲学”危害巨大,既挤占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的时间精力,也消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让他们在繁琐的事务中逐渐失去了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更为重要的是,脱实向虚的过度考核助长了基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歪风,与我们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背道而驰。把干部从繁复考核中解脱出来刻不容缓。
考核是手段,发展才是目的。我们要让考核回归发展“助力器”本身,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把更多的心思放在谋划发展、推动工作上。要贯彻落实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约束住一些任性随意的考核权,厘清职责边界,杜绝向基层转嫁责任,破除过度留痕的工作模式,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让讲实效、重实干在基层蔚然成风。
优化考核不仅是要做减法,更要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评价、导向和监督功能。各个地方、条线还应注重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准确设置考核体系、指标和方式,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推动“多考合一”,让广大基层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各项事业中绽放出实干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