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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拌合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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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二标段配套混凝土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前全本公示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现将《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二标段配套混凝土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项目概况
为配合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施工,保证工程的顺利建设实施,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现拟投资244.77万元于金湾区金湖大道西北侧建设“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二标段配套混凝土拌合站项目”。本项目拟使用金湾区金湖大道西北侧空地作为生产场所,项目选址占地面积约为5363.77平方米。本项目是为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二标段的配套工程,属于临时工程,年产预拌混凝土约5万m³/a。本项目只服务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二标段,不对外销售预拌混凝土,运行年限为2 年。待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二标段施工完成后,本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撤除。
现我司委托环评单位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该任务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和基础资料收集,并对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排污状况进行了资料调研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有关规定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二标段配套混凝土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4、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5、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金湾区金湖大道西北侧
联系人:张工
邮箱:3096145563@qq.com
(报告表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i7D2wSBbGPI32i4i4J6IQ?pwd=ziw0


IP属地:广东1楼2024-10-07 20: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