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琇山丧尽天良!作为医生不但没有救死扶伤,反而是利用医生这个高尚的职业以及患方渴望救治的迫切心理骗取钱财!这种人不配当医生!郑琇山必须受到严惩!郫都区人民医院漏诊漏治、未尽到注意义务导致患者死亡,事后伪造、篡改病历逃避责任患者因双肺结节前往郫都区人民医院处就诊,院方以“双肺多发结节”收入住院治疗。在此期间,我拿着患者的病历咨询华西以及其他医院的医生,他们都表示患者的病只是一个小病,不会危及性命,郑琇山也在肺叶切除术前反复向我保证他们有能力且有信心治愈患者,患者的病不是大病,肺叶切除术是个小手术,术后几天即可出院。我当时对郑琇山的话深信不疑,便按照他的建议请专家来进行手术。5月17日早上手术后,郑琇山表示手术很成功,没有问题。但5月19日10:45患者突然晕倒,病情急转直下,并出现了大面积的肺栓塞以及大面积脑梗死,我随即将患者转院至成都上锦南府医院救治,但不幸的是患者最终不治身亡!从患者神志清醒、步入医院到患者昏迷不醒仅短短8天时间,而且患者只是小病入院,怎么会丢了性命呢!我简直是想不明白其中的缘由!但当院方百般阻挠我查看病历原件、病历原件缺失大部分病历资料、郑琇山事后一言不发时,我怀疑院方存在医疗过错。通过我对病历的仔细翻阅我发现郫都区人民医院漏诊漏治、未尽到注意义务!5月11日,患者的主动脉CTA以及颈部和下肢血管彩超均提示主动脉粥样硬化性改变、双侧颈动脉粥样硬化斑形成、双下肢动脉粥样硬化斑形成。患者颈部以及双下肢不稳定的粥样硬化斑块表面容易发生破溃,诱使血小板聚集形成血栓。而肺栓塞是一种严重的临床综合征,它是由于栓子阻塞了肺动脉或其分支所导致,栓子通常来源于下肢深静脉,当患者下肢出现深静脉血栓时,血栓一旦脱落,就可能随着静脉回流进入肺动脉,从而引发肺栓塞。肺栓塞可以导致脑部缺血、缺氧,心输出量突然下降,造成一次性脑供血不足,从而出现一过性意识丧失。大面积的肺栓塞会引起严重的呼吸衰竭,导致心跳停搏,进而引发猝死。对于患者的粥样硬化斑块院方需要他汀类药物稳定斑块,以及用抗血小板药物预防血栓形成,且院方还需要密切监测生命体征及血气变化,如呼吸、心率、血压、心电图及血氧饱和度等。对于疑似肺栓塞且无禁忌证的患者,需要进行抗凝治疗,对有血压下降和右心功能不全的大块肺栓塞患者,应先溶栓治疗,随后使用抗凝治疗。溶栓治疗应尽可能在肺栓塞确诊的前提下慎重进行,溶栓主要并发症为出血,最严重的是颅内出血,发生者死亡率近 50%。,因此用药前,应当充分评估出血的危险性,必要时备血,做好输血的准备。对于肺栓塞发生风险较高的患者可以采取肝素等药物预防或考虑借助设备设施采用机械预防措施,从而能够促进深静脉血液流动,减少血栓形成,降低肺栓塞的发生风险。院方早期明明未对患者采取肝素或其他预防措施,但为了逃避责任事后伪造、篡改病历!院方在5月13日9:20病程记录中虚假陈述“(患者)为静脉血栓高发人群,拟于低分子肝素4000IU/日,降低深静脉血栓发病机率”,在5月18日11:50病程记录虚假陈述“今日开始继续使用依诺肝素预防深静脉血栓形成”,而根据患者的费用清单,院方对其使用肝素钠的使用时间为5月21日,即患者出院当天院方才针对肺栓塞用药治疗!郫都区人民医院作为一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不可能无法判断患者存在肺栓塞的风险,不可能不知道如何预防肺栓塞!郫都区人民医院漏诊漏治、未对患者尽到注意义务的行为害死了患者!患者死亡后,你们不但不反思自己向家属表达歉意与慰问,反而隐匿病历、伪造病历,虚构自己的诊疗行为,请问你们的良心不痛吗!!!更令人愤怒的是,你们为了掩盖自身过错,甚至是虚构了患者高血压病史,企图将患者的死亡完全归责于其自身疾病!患者既往史“最高血压190+/?mmHg”、“患者诉既往明确高血压病史,最高收缩压达到180mmHg”请问患者何时陈述过自己的高血压如此之严重!此外,还造假了患者家族史!院方在患者的入院记录家族史处记载“父亲已故,死亡原因:不详,母亲已故,死亡原因:不详,兄弟姐妹体健”。但患者的哥哥已去世,并非院方记载的体健。甚至是虚假诊断了患者存在肋骨骨折,在患者住院期间,医生从未告知过我患者存在肋骨骨折也未针对肋骨骨折采取任何措施,我询问医生郑琇山患者何时骨折、因何骨折等详细情况时,郑琇山表示他也不知道,而患者5月21日的出院诊断却无关于肋骨骨折的任何情况。为了得到事情的真相,我在成都通过正规渠道和合法合规的程序举报、投诉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无效或是遭遇郫都区人民医院冷漠无情的对待和郫都区卫健局敷衍塞责及玩忽职守的对待和处理问题!我们走投无路,悲惨无助的情况下只有寄希望于媒体曝光,获得网友和更高级别的政府机关和领导们的关注重视,希望我母亲的事情可以公平公正地得到尊重和处理,给已经逝去的母亲及家人们一个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结果及交代,让逝者安息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