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委:您好!
最高法将“(2023)法信字第117992号”信访转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后该院转交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于2023年11月06日接收并转交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该院2023年11月08日接收,后三级法院长期空挂,拒绝依法审核,超期后仍然没有出具结果,导致举报人依法维权受阻,因此举报人依据《行政复议法》第35条第38条和现有证据来看、认为该院没有依法履行职责,因此申请贵监察委依《监察法》相关条例审查监督纠正该院错误,申请贵监察委依法责令该院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并做出正确结果,还举报人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