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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新城坑内小学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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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新城坑内小学项目地块位于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坑内村前山社,中心坐标为E117.962967°,N 24.604794°,项目地块用地面积约18713.349m2,调查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田、水塘、民用房、道路、空地、荒地、闲置地;现状为坑内小学,北侧部分为体育场,南侧部分为教学楼。根据《集美新城坑内小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211201903003号)和《集美新城坑内小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厦国土预审集美区(2019)第003号),调查地块拟建设小学,属于中小学用地(A33),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分类,调查地块属于第一类建设用地。
根据《集美新城坑内小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211201903003号)和《集美新城坑内小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厦国土预审集美区(2019)第003号),调查地块拟建设小学,属于中小学用地(A33),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分类,调查地块属于第一类建设用地。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主要结论如下:
(1)本地块历史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未发生涉及工矿企业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设施。
(2)本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发现由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无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堆放、倾倒、填埋等迹象。
(3)本地块历史上没有使用污水灌溉,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本地块周边存在的工业企业对地块的污染风险较低。
综上所述,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结合现场快筛检测结果,表明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均无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源,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IP属地:福建1楼2024-11-07 17:2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