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4年开始,我国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再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
具体而言,有四重意义:其一,债务置换实现了部分隐性债务显性化,债务更加公开透明。其二,以利率更低、周期更长的政府债券置换举债成本高、周期短的隐性债务,以时间换空间,因此债务置换的过程也是降低风险的过程,体现了化债的本质是化解风险。其三,债务置换减轻了地方政府化债的压力,地方政府能腾出更多的财力和精力用于发展经济和提供公共服务。其四,债务置换有利于地方政府更好落实减税降费,部分地区“乱罚款乱收费”等现象将明显缓解乃至杜绝,有利于改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