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个人申报(2024年12月6日前)
逐级审核(2024年12月20日前)
需提供2024年1—10月份社保缴纳凭证,原则上参评人员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工作单位、社保缴纳单位和职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为同一个单位
申报时需提交近5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记录材料(任现岗位年限未满5年的,按申报规定年限提供)
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为2024年12月31日,参评业绩成果等完成时间截止2024年12月6日。
个人申报(2024年12月6日前)
逐级审核(2024年12月20日前)
需提供2024年1—10月份社保缴纳凭证,原则上参评人员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工作单位、社保缴纳单位和职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为同一个单位
申报时需提交近5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记录材料(任现岗位年限未满5年的,按申报规定年限提供)
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为2024年12月31日,参评业绩成果等完成时间截止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