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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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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问题已经是我们这个社会最严峻、最敏感的问题。几乎所有的社会阶层都认为目前中国社会最大的危机就是腐败问题。即便如此,目前我们对于如何有效解决腐败问题依然没有达成全社会的共识。腐败问题我认为首先是经济问题,其次才是政治问题,只有认识到这点,我们才能找到真正有效的解决办法。之所以腐败愈演愈烈,一个根本原因就是腐败有利可图、反腐败无利可图。从经济的角度上讲,腐败的成本很低,反腐败的成本很高。要解决腐败问题,必须大幅提高腐败的成本,降低反腐败的成本,在经济上做的腐败无利可图,反腐败有利可图,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的蔓延。如何提高腐败的成本、降低反腐败的成本呢?我提出一个简单有效的办法,对于贪污腐败加大经济处罚力度。目前对于贪污腐败,经济上仅仅就是没收非法所得,这个处罚过轻,应该从法律上明确规定对于贪污腐败不仅仅没收非法所得,而且要处以最低非法所得100倍以上1000倍以下的经济处罚。同时,对于举报人给予不少于实际经济处罚25%的奖励。例如:一个人贪污受贿总额10万元,那么对于犯罪人没收10万元非法所得,并处于最低1000万元的罚款,可能犯罪人的总资产只有500万元的资产,那么实际罚没总额就是500万元。对于举报人就可以获得最少125万元的奖励。这里可能还牵扯第一举报人、第二举报人的问题,为了激励大家积极第一个站出来举报腐败犯罪,可以明确规定第一举报人至少获得奖励总额的60%,如上例第一举报人至少获得125万元的60%即75万元。为了激励落网的腐败分子检举揭发,可以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已经落网的腐败分子检举揭发所得奖励,不计入个人前期资产总额,不作为个人罚没资产来源。例如该犯罪人总资产500万元,对他个人的罚没总额是1000万元,他检举揭发他人的贪污腐败行为获得奖金500万元,那么对他的罚没金额就是前面他的资产总额500万元,后面他获得的奖金500万元不计入罚没金额。这样就能充分调动已经落网的腐败分子检举揭发的积极性,让落网的腐败分子真正做到坦白从宽、发家致富,抗拒从严、倾家荡产。除了在经济上对举报人进行奖励之外,还要对举报人从社会地位上进行奖励。例如一个单位的副局长举报局长腐败问题,只要这个副局长具备局长的任职资格,那么这个副局长就应该是这个局长位置的第一候选人。如果是一个科长举报局长,这个科长具备局长的任职资格,那么这个科长就应该是这个局长位置的第一候选人。通过这样的经济奖励和社会地位奖励,充分调动全社会反腐败的积极性,改变目前腐败成本过低、反腐败成本过高的问题,真正让全社会形成腐败无利可图,反腐败发家致富的利益分配格局,腐败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11-16 13:38回复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11-17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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