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9.14华大电梯事故追忆文的文字稿及事故调查报告的原件发于此处。有需要的自取。
这是个十年前的故事,今年是那个男孩子离开人间的第十年。我收集了两万多字的材料想把整件事还原,但越看越触目惊心,越看越心痛,好几次无法继续。他明明可以活着,是生生被人杀死的!
我相信很多人都听过这件事,也看过他临终前的那段录像。那是一段来自华侨大学厦门校区C4教学楼三楼电梯的监控录。2014年9月14日17:47,那个黑色短袖、五分裤、拿着羽毛球筒的男孩子,被突然上升的电梯绊倒,活活被夹死在电梯轿厢里!他痛苦绝望地挣扎了整整三分钟,然后在窒息中慢慢抽搐着死去。
男孩子来自华大的建筑系,因为块头大、皮肤黑,同学都叫他“黑熊”。他已经大四了,明年即将毕业。那天是华大开学前一天,那个男孩子去教学区C楼中庭、机电学院办公区旁边的羽毛球场和同学打羽毛球,坐电梯的时候遇到了事故。当时据说,他是暑假上来第一个坐这部电梯的人,也是最后一个。
事发时他身后还有一个同学,当时这位同学根本反应不过来,只来得及后退一步。他眼睁睁看着黑熊同学被电梯夹住不能动弹……当时,他急得不行,多次跑到电梯前疯狂按电梯按钮,去拉他,但都无济于事。最后他对着电梯甚至哭出声来……之后被老师拉走安抚去了。同学最后一面就没让他看见,恐怕他这辈子都会活在自责中……
当时有很多人都看到了现场,他们打了两分多钟的电话,最后校保卫处接到通知时是17:50,之后校保卫处再通知110和119,等到下午六点多救援人员到场,等到六点二十二才打开电梯,男孩子早已口吐白沫、气绝身亡。
他人缘很好,还是个热心人,听说老师住院就为老师献血。他很自立,因为学的是建筑设计,已经早早开始为别人画画挣钱了,甚至会为班级挣班费。
当时这件事曝光出来,很多人都问责校长,甚至让校长谢罪。大家都以为是电梯老化、年久失修,或者是电梯质量导致他的离世。
为什么这样一个好孩子会遭遇这样的意外离开人世?
实际上,这压根不是一起偶然意外,而是人为导致的结果!
事发三年后,即2017年,电梯维保的物业公司和电梯制造公司打了一起官司。我找到了当年的民事判决书,在《9.14电梯事故调查报告》中找到了这起事故的事发原因。原文是这么写的:“电梯制动器控制回路被人为短接、改动,致使制动器控制回路一个接触器在电梯运行时失效,同时导致封星回路失效,在制动器控制发生故障时,电梯无法制动。改变线路的目的是考虑电梯老化会造成电梯无法移动,出现停梯保护。”而华侨大学电梯老化这个问题那两年非常频繁,经常会上报物业和电梯维保进行检修。
换言之,电梯本来有两组触点控制,因为老化导致一组触点总是接触不良,但电梯保护装置回路是正常的。因此电梯总会频频停止运行,检修人员就自作聪明,想了个一劳永逸的办法:改接电梯控制回路,使老化的那组触点完全丧失功能,只靠一组触点和封星功能来保护电梯。但实际上改接线路后,封星功能也就同时失效了。
即,维保人员自作主张违规改接线路后,电梯的所有保护装置就全部失效,只剩下最后一组抱闸触点可以控制。很不幸的是,那天最后一组可以控制电梯的电气装置就出了故障。于是酿成了惨案。
有人问,那不还是电梯老化的问题吗?不,仅仅在这起事故中(鉴定报告显示),电梯质量并没有严重问题,仅仅只是老化,但其保护装置回路是正常的。因此不至于会导致溜梯被压死,假设出了故障也只表现为电梯缓慢移动,或者不动、人被困在电梯中。那个男孩子可以躲过一劫。
但改接线路之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电梯不但老化,而且发生紧急情况也依然停不下来。也就是说,事实上维保人员不但没有修理电梯,反而违规破坏电梯。所以这起事故的发生是必然结果,不是他,也会是别人,只有出现了受害者,才会停止。如果侥幸没人丧生,这部隐患电梯会一直运行到出现问题为止。检修人员和维保人员就无法认识后果严重性。
是的,改接线路的维保人员就是这起事故的一个直接凶手。
而另一个凶手,是物业负责电梯的管理人员。当时调查认定,物业管理人员压根没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证书,没有认真检修,没有发现电梯存在的严重问题。
最后这起事故涉及的民事纠纷,法院判定涉事电梯维保单位、物业失责,对它们进行了行政罚款与处罚。涉及改接线路的维保单位交由公安局立案调查。这个事故中丧生的男孩子,是家中唯一独子,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最后协商决定:由华侨大学和物业共同赔付家属总计215万,其中华侨大学赔付65万,物业赔付150万。
如果仅仅是这样,那不至于令人如此愤怒。最过分的来了,物业不服判决,认为不是自己的失职,不想赔钱,而是把责任推给了电梯制造公司,并在次年继续上诉。
在二审中,物业上诉,并为改接线路的行为辩解道:“维保人员人为改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接触不良,防止电梯停梯保护,并非是破坏电梯。这样的改动活动是具有极强技术性要求的。在事故电梯存在制动失效如此严重的安全问题下,电梯制造单位未作出警告提示,造成此次事故悲剧的发生,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始终认为维保人员改接线路没问题,电梯的两组保护装置失效是因为电梯质量有问题。但《电梯事故调查报告》中并没有鉴定出电梯质量问题与事故之间有存在直接联系。因此,二审法院驳回了物业的所有诉求,维持原判。
这时候我们也就知道,物业管理人员没有检修出故障的原因。原来他们自己也觉得,人为改接控制器线路是正确的决定。防止停梯,就省了很多事,不需要一直维修了,或许就是这种无知、贪图方便的心态,让他们心安理得地默许违规的线路改接。
那个叫黑熊的男孩子永远离开了人世,罪魁祸首就是当时随意改接线路的电梯维保人员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物业人员!你们硬生生把电梯改装成了断头台!我不知道物业为什么还能说得出这种推卸责任的辩词,请问你们眼睁睁看到一个生命的死去,心会不会有一点点痛?晚上睡觉还睡得着吗?
他明明可以活着走出校园的,他家只有他一个孩子,马上毕业了,二十二岁的年纪还有无限可能,可是你们一起杀死了他。那么重的轿厢压着他,他喘不上气了,窒息该有多痛苦?他再也醒不过来了……凭什么啊?为什么你们可以那么残忍?!!
不必说这个孩子的亲人,我只是一个旁观者,但是我看得几乎要窒息了,这些文字冷酷地把事实砸在我脸上:没有心的从业者漠视生命。虽然他们受到了惩罚,但孩子回不来了。
我写下这篇充满血泪的文章,望逝者的在天之灵能够安息。
黑熊同学,走好。
附录:
参考原件:(均来自裁判文书网)
珠海市丹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珠海市丹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这是个十年前的故事,今年是那个男孩子离开人间的第十年。我收集了两万多字的材料想把整件事还原,但越看越触目惊心,越看越心痛,好几次无法继续。他明明可以活着,是生生被人杀死的!
我相信很多人都听过这件事,也看过他临终前的那段录像。那是一段来自华侨大学厦门校区C4教学楼三楼电梯的监控录。2014年9月14日17:47,那个黑色短袖、五分裤、拿着羽毛球筒的男孩子,被突然上升的电梯绊倒,活活被夹死在电梯轿厢里!他痛苦绝望地挣扎了整整三分钟,然后在窒息中慢慢抽搐着死去。
男孩子来自华大的建筑系,因为块头大、皮肤黑,同学都叫他“黑熊”。他已经大四了,明年即将毕业。那天是华大开学前一天,那个男孩子去教学区C楼中庭、机电学院办公区旁边的羽毛球场和同学打羽毛球,坐电梯的时候遇到了事故。当时据说,他是暑假上来第一个坐这部电梯的人,也是最后一个。
事发时他身后还有一个同学,当时这位同学根本反应不过来,只来得及后退一步。他眼睁睁看着黑熊同学被电梯夹住不能动弹……当时,他急得不行,多次跑到电梯前疯狂按电梯按钮,去拉他,但都无济于事。最后他对着电梯甚至哭出声来……之后被老师拉走安抚去了。同学最后一面就没让他看见,恐怕他这辈子都会活在自责中……
当时有很多人都看到了现场,他们打了两分多钟的电话,最后校保卫处接到通知时是17:50,之后校保卫处再通知110和119,等到下午六点多救援人员到场,等到六点二十二才打开电梯,男孩子早已口吐白沫、气绝身亡。
他人缘很好,还是个热心人,听说老师住院就为老师献血。他很自立,因为学的是建筑设计,已经早早开始为别人画画挣钱了,甚至会为班级挣班费。
当时这件事曝光出来,很多人都问责校长,甚至让校长谢罪。大家都以为是电梯老化、年久失修,或者是电梯质量导致他的离世。
为什么这样一个好孩子会遭遇这样的意外离开人世?
实际上,这压根不是一起偶然意外,而是人为导致的结果!
事发三年后,即2017年,电梯维保的物业公司和电梯制造公司打了一起官司。我找到了当年的民事判决书,在《9.14电梯事故调查报告》中找到了这起事故的事发原因。原文是这么写的:“电梯制动器控制回路被人为短接、改动,致使制动器控制回路一个接触器在电梯运行时失效,同时导致封星回路失效,在制动器控制发生故障时,电梯无法制动。改变线路的目的是考虑电梯老化会造成电梯无法移动,出现停梯保护。”而华侨大学电梯老化这个问题那两年非常频繁,经常会上报物业和电梯维保进行检修。
换言之,电梯本来有两组触点控制,因为老化导致一组触点总是接触不良,但电梯保护装置回路是正常的。因此电梯总会频频停止运行,检修人员就自作聪明,想了个一劳永逸的办法:改接电梯控制回路,使老化的那组触点完全丧失功能,只靠一组触点和封星功能来保护电梯。但实际上改接线路后,封星功能也就同时失效了。
即,维保人员自作主张违规改接线路后,电梯的所有保护装置就全部失效,只剩下最后一组抱闸触点可以控制。很不幸的是,那天最后一组可以控制电梯的电气装置就出了故障。于是酿成了惨案。
有人问,那不还是电梯老化的问题吗?不,仅仅在这起事故中(鉴定报告显示),电梯质量并没有严重问题,仅仅只是老化,但其保护装置回路是正常的。因此不至于会导致溜梯被压死,假设出了故障也只表现为电梯缓慢移动,或者不动、人被困在电梯中。那个男孩子可以躲过一劫。
但改接线路之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电梯不但老化,而且发生紧急情况也依然停不下来。也就是说,事实上维保人员不但没有修理电梯,反而违规破坏电梯。所以这起事故的发生是必然结果,不是他,也会是别人,只有出现了受害者,才会停止。如果侥幸没人丧生,这部隐患电梯会一直运行到出现问题为止。检修人员和维保人员就无法认识后果严重性。
是的,改接线路的维保人员就是这起事故的一个直接凶手。
而另一个凶手,是物业负责电梯的管理人员。当时调查认定,物业管理人员压根没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证书,没有认真检修,没有发现电梯存在的严重问题。
最后这起事故涉及的民事纠纷,法院判定涉事电梯维保单位、物业失责,对它们进行了行政罚款与处罚。涉及改接线路的维保单位交由公安局立案调查。这个事故中丧生的男孩子,是家中唯一独子,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最后协商决定:由华侨大学和物业共同赔付家属总计215万,其中华侨大学赔付65万,物业赔付150万。
如果仅仅是这样,那不至于令人如此愤怒。最过分的来了,物业不服判决,认为不是自己的失职,不想赔钱,而是把责任推给了电梯制造公司,并在次年继续上诉。
在二审中,物业上诉,并为改接线路的行为辩解道:“维保人员人为改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接触不良,防止电梯停梯保护,并非是破坏电梯。这样的改动活动是具有极强技术性要求的。在事故电梯存在制动失效如此严重的安全问题下,电梯制造单位未作出警告提示,造成此次事故悲剧的发生,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始终认为维保人员改接线路没问题,电梯的两组保护装置失效是因为电梯质量有问题。但《电梯事故调查报告》中并没有鉴定出电梯质量问题与事故之间有存在直接联系。因此,二审法院驳回了物业的所有诉求,维持原判。
这时候我们也就知道,物业管理人员没有检修出故障的原因。原来他们自己也觉得,人为改接控制器线路是正确的决定。防止停梯,就省了很多事,不需要一直维修了,或许就是这种无知、贪图方便的心态,让他们心安理得地默许违规的线路改接。
那个叫黑熊的男孩子永远离开了人世,罪魁祸首就是当时随意改接线路的电梯维保人员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物业人员!你们硬生生把电梯改装成了断头台!我不知道物业为什么还能说得出这种推卸责任的辩词,请问你们眼睁睁看到一个生命的死去,心会不会有一点点痛?晚上睡觉还睡得着吗?
他明明可以活着走出校园的,他家只有他一个孩子,马上毕业了,二十二岁的年纪还有无限可能,可是你们一起杀死了他。那么重的轿厢压着他,他喘不上气了,窒息该有多痛苦?他再也醒不过来了……凭什么啊?为什么你们可以那么残忍?!!
不必说这个孩子的亲人,我只是一个旁观者,但是我看得几乎要窒息了,这些文字冷酷地把事实砸在我脸上:没有心的从业者漠视生命。虽然他们受到了惩罚,但孩子回不来了。
我写下这篇充满血泪的文章,望逝者的在天之灵能够安息。
黑熊同学,走好。
附录:
参考原件:(均来自裁判文书网)
珠海市丹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珠海市丹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